网络交友隔着屏幕
看似完美的“网恋”对象
实则另有其人
2018年
被害人关某与肖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
肖某伪装成自己未婚的女儿“周某”
与关某从游戏情侣发展为“网恋”情侣
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
肖某多次以不同理由
向关某借钱及索要钱财
骗取关某22万余元
关某曾要求肖某还钱
肖某皆找理由拖延拒还
2020年8月
关某到肖某所在城市要求见面
肖某编造各种虚假理由拒绝
并继续逃避还钱
关某才恍然自己被骗
向公安机关报案
肖某被抓获后
其家属代向关某退还20万元
关某对肖某表示谅解
阳江市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他人财物227886元
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肖某认罪认罚
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
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依法以诈骗罪
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
互联网时代,社交软件交友日渐普遍,现实中以“网恋”交友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本案被害人以为在互联网中寻得“真爱”,殊不知已掉入不法分子设置的“甜蜜陷阱”。广大网友在网络婚恋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查清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情况,涉及钱财问题时,应提高警惕,不要盲目为爱付出,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止损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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