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后第一次奔现,是法庭上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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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交友隔着屏幕

看似完美的“网恋”对象

实则另有其人

2018年

被害人关某与肖某通过网络游戏结识

肖某伪装成自己未婚的女儿“周某”

与关某从游戏情侣发展为“网恋”情侣

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期间

肖某多次以不同理由

向关某借钱及索要钱财

骗取关某22万余元

关某曾要求肖某还钱

肖某皆找理由拖延拒还

2020年8月

关某到肖某所在城市要求见面

肖某编造各种虚假理由拒绝

并继续逃避还钱

关某才恍然自己被骗

向公安机关报案

肖某被抓获后

其家属代向关某退还20万元

关某对肖某表示谅解

阳江市阳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诈骗他人财物227886元

数额巨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被告人肖某认罪认罚

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大部分经济损失

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故依法以诈骗罪

判处肖某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

并处罚金10000元

法官提醒

互联网时代,社交软件交友日渐普遍,现实中以“网恋”交友为名,行诈骗之实的犯罪行为时有发生。本案被害人以为在互联网中寻得“真爱”,殊不知已掉入不法分子设置的“甜蜜陷阱”。广大网友在网络婚恋交往过程中,一定要查清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情况,涉及钱财问题时,应提高警惕,不要盲目为爱付出,发现可疑行为,应立即止损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阳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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