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寒假将至,为规范放假期间我区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和校外托管机构的托管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环境,区教育局在此向广大家长朋友就校外培训风险防范作如下提醒:
一、请选择合规的培训或托管机构
(一)如您让孩子参加校外培训,请选择证照齐全、手续完备、培训行为规范、安全有保障的校外培训机构。合规的培训机构在办学场所显著位置有公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信息,详见《鼎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如无相关公示信息或证照不齐全,请不要报名缴费。
(二)如您让孩子参加校外托管班,请选择已取得同意开办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通知书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托管行为规范、安全有保障的校外托管机构,详见《鼎湖区校外托管机构白名单》。
二、请拒绝参与违规培训活动
按照“双减”政策要求,寒假期间,所有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不允许组织或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以任何形式开办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均属违规。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让孩子参加违规校外培训所带来的人身安全和资金安全风险,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区教育局将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持续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检查,凡是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一对一”“住家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学科培训将依法进行查处,并对参与的学生进行登记备案。
三、请分辨校外培训机构收费模式
(一)采用预收费模式的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要注意缴费安全,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完成培训缴费,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
(二)采用先学后付模式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在机构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关于决定实施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的通告》或《实施先学后付收费模式确认通知书》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校外培训先学后付模式,指的是某个培训项目的全部时间段之内,始终坚持上课在前、缴费在后(包括按次、按周期、按学期等),由学生家长在上课之后按照约定的渠道直接向培训机构支付培训费用。
四、请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加强监督
欢迎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加强对校外培训和托管机构的监督工作,若发现相关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拨打有关部门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提供线索时请具体说明培训机构违规信息,包括:所在地、机构名称、机构所在位置及楼层、违规行为等。同时,尽量提供实证照片、收费票据等,以便调查核实。
教育部门:2693323
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教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附件:
1.鼎湖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2.鼎湖区已提交申办资料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3.鼎湖区校外托管机构白名单
肇庆市鼎湖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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