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5000万元,广州南沙拟出台十项举措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南方+ 记者

近日,南沙区印发《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征求公众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拟对“小升规、产值突破、资金配套、全年稳增长、产业联动发展、工业投资、创新驱动、智能绿色、工业用地高效利用、工业载体高质量发展”等十方面符合标准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

根据实施细则,南沙拟对年度工业产值5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2%(含)以上的企业,按企业年度新增区级经济贡献30%的标准给予奖励;对年度工业产值0.2亿元(含)以上5亿元(不含)以下且同比增长12%(含)、15%(含)、20%(含)以上的企业,分别按企业年度新增区级经济贡献12%、15%、20%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

在工业投资上,实施细则提出按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

小升规方面,对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以及迁入南沙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细则提出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在产值突破奖励上,实施细则提出对年度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5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2000万元、最低10万元的奖励。此外,企业高管骨干人才可在本项规定的产值突破奖中获得30%的奖励。

创新驱动上,实施细则提出对获批组建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获批组建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复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企业、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复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复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获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复核)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等“单项冠军”给予50万—500万元的奖励。

资金配套奖励方面,实施细则提出对获得国家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按扶持金额的10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250万元;对获得省工信部门扶持资金的,按扶持金额的7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南方+记者 任燚

编辑 余妍玲
校对 吴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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