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发展演变

南方传媒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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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媒介化治理是随着时代不断发展而出现的新型治理形态,国家战略推进和媒体发展转型两个重要因素推动了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发展演变。媒介化治理的概念虽在近年才被提出,但媒体参与到治理进程中却并非现在才开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媒介化治理经历了四个重要的发展历程:1949—1977年媒体作为革命建设宣传工具的孕育阶段,1978—2006年媒体作为改革开放监督手段的萌芽阶段,2007—2012年媒体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发展阶段,2013年至今媒体作为国家治理参与主体的成形阶段。我国媒介化治理持续向纵深推进,围绕谁来治理、怎么治理以及如何提升治理绩效这三个核心问题,在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效能上呈现出了“全员”“全程”“全息”“全效”的“四全”发展趋向。

【关键词】国家治理  媒介化治理  发展历程

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定义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或不同利益集团聚集在一起以找到合作性解决方案的持续性过程”。由此可见,主体多元性、长期性、协调性是治理的几个基本特征,而媒体自身所具有的信息沟通、动员宣传、舆论监督等功能在很大程度上与治理的核心内涵相符合,媒体在治理进程中所能发挥的重要作用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媒介化治理”的概念由此被提出并成为一个显性的研究领域。

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媒体在我国国家发展中所发挥的角色功能经历了一个长期发展演变的过程。随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的提出,近年来国内学界关于媒体参与治理的相关研究不断增多,也有部分学者开始从历史变迁的角度对我国媒体参与治理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相应的考察。张虹从葛兰西和阿尔都塞的国家机器理论入手,论述了主流媒体的特点功能与治理内在意涵的契合性,将我国主流媒体参与国家治理的历史进程分为1978—1996年的传统主流媒体参与经济建设、1997—2012年网络新媒体参与社会管理、2013年至今融合全媒体参与国家治理三个阶段。虞鑫和兰旻回顾了媒介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角色变迁历史,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媒介角色的认识经历了三个阶段:在第一阶段,媒介作为中介性和工具性的角色存在于国家治理体系当中;在第二阶段,社交媒体时代信息技术对社会个体的赋权使得媒介作为沟通的场域成为可能,媒介在这个阶段逐渐转变成为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互动的场域;在第三阶段,伴随着网络社会的崛起,媒介已经开始逐渐转变成公众政治参与和政府行政过程主导型力量的角色。李立景则从协同社会治理理论出发,对新时代传媒协同主义的中国范式及其逻辑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传媒介入国家治理的范式大致经历了传媒化管理型协同范式与传媒化协同治理范式两个阶段。

从研究的内容来看,目前已有研究的着眼点主要放在改革开放后媒体的转变上,对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这一时期的讨论较少;从研究的理论视角来看,多数研究单纯从协同治理等治理理论的视角出发,行文中强调治理逻辑而忽略了媒介逻辑。本文从媒介化治理的理论内涵出发,兼顾治理进程中的媒介逻辑与治理逻辑,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作为研究的历史起点,试图勾勒出我国媒介化治理发展演变的完整图景,以期在审视我国治理理念变迁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推动媒介化治理理论的中国化,从而对我国媒体角色功能的历史转变进行更好把握,促进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的提升。

一、媒介化治理:新时代的治理新形态

媒介化治理是媒介化理论与治理理论相融合的产物,可将其界定为在多元主体构成的治理网络中发挥媒介重要性的长期过程。这一定义强调了媒介化治理的四个基本特征:这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本质是媒介在治理领域的重要影响;媒介化影响治理的所有方面,包括过程、制度、组织和行动者;利益相关者或多或少、主动或被动地适应媒介逻辑的需要。在这个过程中,媒介与治理网络中其他行动者之间的互动,潜在地支持了媒介在治理过程中的连锁效应,从而形塑了不同行动者关系发生的动力结构和框架。在我国,主流媒体在影响力、权威性、可利用资源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参与国家治理过程中表现得更为自觉、突出,因此本文所讨论的“媒介化治理”中的“媒介”主要指的是国内的主流媒体,门户网站、社交媒体、网络平台等“媒介或渠道”也在不同阶段兼顾到。媒介化治理是随着时代不断发展变化所出现的一种新的治理形态,主要来自政策和技术两个重要的动因。

一方面,我国发展步入新时代所面临的新问题呼唤新治理模式的出现。在改革开放之前,受历史文化及社会背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国家治理所采用的是政府居于主导地位的管理模式,其突出特点包括权威性、单向性、等级制等,强调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而步入21世纪以后,全球面临的挑战比以往更加纷繁复杂,我国的改革开放也进入攻坚克难的深水区,出现利益需求多元化、社会阶层复杂化、思想观念开放化等新趋势,传统的单一管理模式在处理不断复杂化的公共事务时常常失灵,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新变化,治理理念与治理形态的转变迫在眉睫。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的社会治理思想慢慢从“社会管理”转变为“社会治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更是直接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和传统的管理理念相比,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理念更加强调协同性、合作性、伙伴关系,并寻求包括媒体在内的多元主体参与其中共同搭建治理网络,我国媒介化治理从而得到了进一步深入发展的契机。

另一方面,新时代媒介融合技术的快速更迭变化拓展了媒体的功能边界,加速了媒介化治理深入发展的进程。互联网所具有的即时性、互动性、共享性等优势都是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难以企及的,各种新兴的社交媒体平台及借助互联网技术优势向媒体融合方向转型发展的传统媒体成为治理过程中可利用的重要资源之一。国家注重依托媒体融合的传播和技术优势来助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相继出台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文件指导媒体融合工作的开展。同时,web3.0时代各种自媒体平台的冲击使得作为信息报道者与传播者的传统媒体的生存变得越来越艰难,媒介化治理也是媒体自身角色功能转变以获取更多发展资源的新途径。作为治理的一种新形态,媒介化治理的概念虽在近年才被提出,但媒体参与到治理进程中却并非现在才开始。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历史进程进行回溯考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与认识媒体在国家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角色。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历史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主流媒体始终是党的喉舌和舆论阵地。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是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当今全媒体时代,大数据、算法、社交媒体、人工智能、平台等新技术新运用层出不穷,舆论生态、媒体格局、传播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媒体格局已包括主流媒体、个人社交账号、政务新媒体、商业平台等传播渠道。随着党和国家管理理念的转变以及媒介技术的快速更迭发展,我国的媒介化治理在发展演变过程中呈现出阶段性的功能偏向特征。

(一)1949—1977:媒体在革命建设时期发挥宣传工具功能

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是我国新闻事业曲折发展的阶段,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新闻事业创建和初步发展的时期。为适应新中国成立后国内形势所发生的新变化,党对原有的私营报刊、广播电台、通讯社等媒体机构实行社会主义调整和改造,新闻事业的社会主义体制得以确立。同时,党和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的新闻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于1949年11月1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新闻总署,行使对全国新闻事业的领导管理职能。新闻总署成立后,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和指示实施对全国新闻事业的管理,由此拉开了新中国新闻事业发展的序幕。

在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开展了一系列全国性、系统性的宣传思想工作,《关于在全党建立对人民群众的宣传网的决定》《关于健全各级宣传机构和加强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指示》等重要文件发布,宣传成为当时我国新闻媒体工作的总基调。1953年毛泽东提出“重视典型报道”和“要在报纸上揭发坏人坏事,表扬好人好事”的号召,典型报道是这一阶段媒体宣传工作的突出报道形式。1954年《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出台,规范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全国报纸的工作,指出要加强党的理论宣传、生活宣传、经济宣传、国际问题宣传和评论工作等一系列的问题,着重强调了报纸的宣传功能。抗美援朝时期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保家卫国的英雄事迹,60年代“毛主席的好战士——雷锋”“县委书记的好榜样——焦裕禄”等各行各业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都是报纸媒体关于当时先进人物的典型报道,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参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热情。但是,典型报道功能单一,具有强烈的宣传性和目的性,弊端也开始屡屡凸显。1957年后,“大跃进”运动开始,媒体受此影响,出现了大批的高产“卫星”、钢铁“卫星”等虚假典型报道;而到1967年以后的“文化大革命”时期,为服务于当时的某些政治需要,出现了“小靳庄”“六厂二校”“白卷英雄张铁生”“反潮流的英雄黄帅”等典型报道,政治逻辑指导媒体逻辑,为了政治的需要,典型可以随意塑造,对当时国家发展及新闻媒体事业的推进造成了严重损害。

综上,虽然这一时期还没出现与“治理”有关的概念,但从具体实践来看,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造的这几十年间,报纸、广播等媒体通过发挥宣传功能来配合党和国家的建设工作,以典型报道为代表的系列宣传手段起到了鼓舞士气、凝聚民心的重要作用,大大推动了国内各项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实际上已参与到国家治理的进程当中,为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只不过在这一阶段,媒体参与更多是一种被动的加入,新闻事业被看作是党的工作的一部分,媒体进行的所有工作都强调更好地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服务,要求通过宣传报道来指导群众、动员群众而非服务群众,媒体的宣传功能过分突出,媒体本身的属性或逻辑被明显忽略,因而导致了过度宣传、虚假宣传等问题的出现。除此之外,由于技术发展的限制,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形式参与到治理过程中能够发挥出来的作用十分有限。这一时期的媒体更多扮演宣传工具的角色,只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自身的宣传影响来推动国家发展进程,并没有真正地转变成为治理网络中的直接参与者。

(二)1978—2006:媒体在改革开放时期发挥舆论力量功能

自从1978年改革开放后,将媒体看作单纯的工具性角色的观念慢慢得到了改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帷幕,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新时期。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为我国媒体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正确方向。1979年财政部颁发《关于报社试行企业基金的管理办法》,明确报社是党的宣传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上实行企业管理的方法,以《人民日报》为首的媒体开始实行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媒体由此有了更多的自主性,但市场竞争的加剧也倒逼媒体开始通过批评报道的方式来吸引受众,舆论监督的概念逐渐形成。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生产力解放、信息全球化浪潮为我国对外开放融入世界提供了动力,是该时期影响我国媒体政策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和国际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作为重要舆论力量的媒体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重大情况让人民知道,重大问题经人民讨论”“要通过各种现代化的新闻宣传工具,增加对政务和党务活动的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支持群众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反对官僚主义,同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第一次在中共中央文件中明确使用“舆论监督”的提法。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对如何强化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工作中的社会责任、加强党和政府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作出了具体规定,为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舆论监督”的提出,作为对政府权力的一种控制或补充,开启了中国大众传媒“舆论监督”新功能的新使命。1994年以《焦点访谈》为代表的电视监督节目顺势而生,“张金柱事件”“309国道事件”等系列报道举国震动。1996年江泽民在视察人民日报社时指出:“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1998年朱镕基与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编辑记者座谈时赠言:“舆论监督,群众喉舌,政府镜鉴,改革尖兵。”足见《焦点访谈》节目所产生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当时的社会影响力之大。2003年《南方都市报》更是以一篇《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推进了《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除此之外,包括《中国青年报·冰点》、新华社《新华视点》等有代表性的舆论监督栏目也在同一时期涌现。

在改革开放后的近二十年时间,媒体摆脱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单纯宣传工具的角色,开始以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的形式主动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进程当中,成为改革开放时期推动社会问题解决的重要舆论力量,媒介化治理在我国开始萌芽。在该阶段,媒体的主动性虽然提高,但参与的形式和手段仍然较为单一,更多充当的是一时轰动的负面曝光者而非治理网络中的行动者,所起到的效果更多是治标而非治本。

(三)2007—2012:媒体在互联网发展时期发挥信息公开渠道功能

面对蔚然成风的媒体舆论监督报道,党和政府开始思考互联网时代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长期以来,对国内公众而言,党和政府所掌握的大部分信息都处于封闭状态,该公开什么信息、何时公开、怎么公开,全部都由政府部门自行决定,公众没有机会参与其中。改革开放后媒体不断出现的舆论监督报道在某种程度上给民众提供了一条公开表达意见的渠道。与此同时,在这一时期我国的互联网络快速发展,CNNIC发布的第1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12月,我国网民总数达到1.37亿,占人口总数的10.5%,互联网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舆论监督的重要渠道,随着网络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信息内容生产的社会化,信息公开显得愈发重要。正如2008年胡锦涛同志在人民日报社考察工作时所强调的,“互联网已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和社会舆论的放大器,我们要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的社会影响力”。

2003年发生的SARS疫情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加速立法。经过多年筹备,2007年1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我国突发信息的公开作出了规范,确立了“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标志着我国初步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以报刊、广播、电视等为代表的传统大众媒体作为沟通政府与公众的信息桥梁,成为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权威渠道。同时,媒体技术的发展催生出来的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具有互动性、实时性、低门槛性等诸多特点,也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了新平台。

2006年,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正式开通,为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政府提供了发布政务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互联网平台入口;2009年,湖南省桃源县官方微博“桃源网”出炉,成为中国最早开通微博的政府部门。随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等不断出现,我国政务新媒体格局开始形成。与此同时,主流媒体开始摆脱单一舆论监督者的角色,以《金牌调解》《新老娘舅》等为代表的电视调解栏目也如雨后春笋般开始涌现。

在这一时期,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平台出现。政府在利用主流媒体权威性进行信息公开时,借助网络平台开设“网络问政”推动政民沟通,传统主流媒体与新兴网络平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条重要渠道。此外,传统主流媒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创办调解节目等形式参与到公共问题的解决当中。与改革开放初期媒体自身作为舆论力量参与到治理中相比,此时的媒体不再作为旁观者对公共问题进行舆论引导与监督,而是在政府指导下开始主动公开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媒体与政府、网民等其他多元主体开始在同一个平台上互动沟通,公共商议的透明性、民主性也随之不断提升。媒介化治理在实践探索中初具雏形。

(四)2013至今:媒体在国家治理时期发挥治理主体功能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了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该决定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治理体制、治理目标等多方面对新时代的国家治理理念进行了具体阐释,将除了党和政府之外的其他多元主体开放纳入国家治理网络当中,从宏观层面上推动了我国迈入国家治理的新阶段,同样也促进了我国媒介化治理在新时代的新发展。2018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我们必须科学认识网络传播规律,提高用网治网水平,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变成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这表明充分利用互联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传统主流媒体借助新兴互联网技术走上融合发展道路,媒体融合的传播和技术优势成为国家治理可利用的一大重要资源,媒体融合成为国家重要战略。《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等与媒体融合有关的各种文件陆续出台。乡村治理、城市治理、基层治理等各层级治理网络中都能看到媒体参与其中的身影。广东省清远市推出“乡村新闻官”改革措施,打通解决城乡一体化中信息不对称的“最后一公里”,助力当地乡村振兴发展;长沙晚报社以技术赋能,运用云计算、物联网等先进信息化技术手段,推出了面向社区(村)、街道(乡镇)、区(县)的基层社区网格化管理系统“翰飞网格宝”……媒体参与到治理中的相关案例在全国各省市县不断涌现,且在其中的表现愈发亮眼,突破了媒体以往的宣传工具、舆论力量、信息公开渠道等传统功能角色,真正成为国家治理网络中的重要主体之一。

大数据治理、算法治理、平台治理是媒介化治理在当下人工智能时代的最新进展,算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对国内大数据发展工作进行了宏观部署;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要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的机制,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2023年2月,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进一步指出,要“以数字化驱动生产生活和治理方式变革,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借助算法、大数据等新兴技术,国内互联网商业公司在助力城市治理、社区治理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成功探索。阿里云城市大脑利用实时全量的城市数据资源对城市进行实时的全局即时分析,推动城市公共资源的有效调配,从而不断完善社会治理,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目前全球已有包括杭州、北京、上海在内的23个城市与阿里云城市大脑进行合作。腾讯云未来智慧社区融合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域感知、全时响应,推动基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打造集基层治理、社区服务、社区运营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体,开拓了社区基层治理的新方式。百度云智慧交通利用AI、知识图谱等技术及互联网数据能力,构建全路网感知、全要素融合、全业务智能的交通治理新体系……

随着媒介技术的进化变迁,媒介化治理的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媒体作为国家治理网络的参与主体,以融合的姿态下沉参与到国家各层级治理网络当中,所发挥的功能作用越来越大。与此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打破了传统媒体时代主流媒体作为主导性传播媒介的局面,社交媒体、网络平台、智能媒体作为新兴媒介渠道,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也日益扮演着重要角色。

三、我国媒介化治理的发展趋势

从历史变迁脉络来看,自新中国成立至今,随着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国家治理理念的转变,媒体的功能角色不断丰富拓展,从早期的宣传工具、舆论力量、信息公开渠道,发展成了如今国家治理网络中的参与主体,我国媒介化治理向纵深推进,在治理主体、治理手段、治理效能上呈现出了“全员”“全程”“全息”“全效”的“四全”发展趋向。

(一)连接多元化的治理主体

媒介化治理强调媒体的功能与角色。媒体作为治理的主体之一,是搭建起完整治理网络的重要一环,通过发挥媒体的中介连接作用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其中的治理网络得以构筑完成。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发展到现在,主流媒体参与社会治理的嵌入程度愈深,连接到的治理主体趋向多元化。通过边界跨越的行动逻辑,主流媒体实现从宣传工具、舆论力量、信息渠道到治理主体的角色功能拓展,成功实现不同个人、组织、政府等全员主体的紧密聚合。一方面,主流媒体跨越自身的角色和功能边界,延展社会功能,向大众提供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主流媒体跨越组织、公私边界,发挥协调、联结的中介角色,吸纳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治理,为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网络赋能,我国媒介化治理多元主体协同网络的搭建在全媒体时代成为可能。

和传统的以政府为权威的等级制管理模式不同,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网络中的各利益主体间并非上下级服从关系,而是平等的协作关系。基于主流媒体权威性、公信力优势的连接,有助于提升各主体间的信任度和凝聚力,不同的行动者可以在网络中各自发挥所长,体现出明显的专门化与专业化的优势。除此之外,多元主体的协同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减政府赘余的种种程序,治理网络对外界的反应更加敏捷,治理的及时性、灵活性、创新性也因此得以提升。如深圳新闻网就利用新媒体优势,连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大网民进行互动,采用民意调查、视频直播、网友监督、720度全景后厨、视频“回头查”等形式推出了《星期三查餐厅》节目,搭建起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网络,创新执法模式,提升了市民的食品安全感,是媒体连接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生动体现。

(二)搭建多功能的治理平台

所谓“平台”(Platform)是一种可编程的数字架构,旨在组织用户,包括企业实体和公共机构之间的互动。面对信息技术给社会文化生态带来的深刻影响,平台已成为影响现代社会的重要组织生态,是信息社会运行的基层架构和操作系统。

基于社会的“平台化”属性,平台化治理的概念出现。平台化治理可看作是信息化治理或数字化治理的新阶段,是基于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由超级互联网平台这一技术资本力量作为主要驱动力的,国家治理体系向“平台依赖”转型的新阶段。媒体融合持续推动下,类似“中央厨房”、全媒体指挥调度系统这样的媒体平台的出现,使得媒介化治理的平台化转型成为可能。基层治理平台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浙江安吉融媒体推出智慧乡村生态治理平台,大力建设绿色工厂、智能工厂,形成低碳生产新模式,同时还建设了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为“爱安吉”“安心享”等本地热门便民服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以“智”赋能助力当地智慧城市建设,是媒体搭建多功能治理平台的典型范例。通过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媒体平台突破了媒体的传统功能局限,实现了信息传播、舆论监督、服务提供等多功能的集聚。搭建多功能治理平台,实现全流程全方位的智能化转型成为我国媒介化治理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提升多维度的治理效能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社会治理体系完善和社会治理效能提升的总方针,明确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科学评估社会治理效能是一项长期复杂而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

从治理效能出发,媒介化治理效能评估的是媒体作为主要治理主体所开展的治理行动取得的治理绩效。成熟的媒介化治理强调发挥媒体作用,实现媒体逻辑与治理逻辑二者的协调统一,追求立体维度的“全效”治理。这就要求建立一套客观的媒介化治理效能评价体系来科学指导我国媒介化治理实践的推进,既要关注到媒体作为治理主体一方能发挥出来的治理功能,也要看到媒体对治理各方的外部连接作用,在媒介化治理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媒体的主观能动性,以媒体逻辑来实现治理逻辑的最优化。因此,对媒介化治理效能的评估受到内部和外部两个层面的共同影响。从内部的媒体融合能力看,评估指标主要包括技术支撑力、内容竞争力和公共服务力,是基于媒介逻辑的内源性评价指标;从外部的网络管理能力看,评估指标主要包括多元主体协同力、优势资源整合力、协商程序执行力、关系信任合作度,是基于治理逻辑的外源性指标。基于媒介逻辑的内源性指标和基于治理逻辑的外源性指标二者共同构成媒介化治理效能的评估体系。治理效能的提升是一项长期持续的系统性工作。每一项媒介化治理的开展所围绕的公共问题不同,治理的实施情况也不尽相同。在评估体系的总体指导下,应做到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多维度着手提升治理效能,才能实现更高质量的“全效”治理。(参考文献略)

作者:

罗昕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帅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方苏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

南方传媒研究  2023年第5期  总第1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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