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61万欠款还能追回吗?| 以案说法

三水政法
+订阅

近日

江西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引发网络热议。

据了解

当事人老张在2018年因为生意周转需要

以一套房产作为抵押

向朋友老陈借了61万元

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后来两人长期没有联系

且老陈从未向老张催要过欠款

或采取其他方式主张权利。

2023年

老张向法院起诉要求老陈

配合办理注销抵押权登记手续

并归还房屋所有权证。

老陈让老张先还钱

法院判定已过3年诉讼时效

驳回了老陈的诉求。

超过诉讼时效

欠款就无法追回了?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娟律师的专业解读!

超过诉讼时效并不意味着欠款无法追回,我国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权利人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义务人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法院将依法审查,并在查明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或延长等情形后作出裁决。

如果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发出催款通知、义务人承认欠款等,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计算。此外,如果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将暂停计算,直到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为止。因此,虽然超过诉讼时效可能会增加追回欠款的难度,但并非无法追回。权利人可以通过寻求法律援助、请律师代理等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日常中,想要避免借款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债权人需要及时主张债权、保留证据、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以及利用时效中断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也可以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等条款,以减少后期可能出现的争议和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