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明年全市所有街(镇)
都将有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
1月4日,16届5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行动计划》
亮点抢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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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要求:
根据要求,各区、街(镇)根据本辖区0至3岁常住婴幼儿人口数量新增配置普惠托位,稳步推进“一街(镇)一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圈,鼓励街(镇)普惠托育机构带动多家嵌入式社区普惠托育点共同发展“1+X”婴幼儿照护服务模式,并落实每个社区生活圈配置一处0至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全市所有街(镇)至少应建有1个公建民营普惠托育机构。
《行动计划》提出:
通过新建、改扩建等方式建成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性的市、区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
● 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招收2至3岁幼儿。力争到2025年,各类幼儿园开设托班托位达到2万个以上。
● 支持用人单位开办普惠托育,鼓励公立医疗机构、产业园区和社会组织等通过单独或联合举办全日托、半日托的托育机构,利用自有资金和场所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条件的可向社会开放。到2025年,各街(镇)60%的社区(村)设有社区托育点,新建居住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覆盖率100%。
《行动计划》鼓励:
● 广州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设置婴幼儿托育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加快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中高级专业人才。
● 广州将深化技能人才评价机制,扎实开展保育员、育婴员、婴幼儿发展引导员等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和认定,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技工院校和托育企业深化合作,鼓励在校学生取得托育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计划到2025年,实现托育机构负责人100%持证上岗,托育从业人员每年参加不少于 1次技能提升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 100%。
《行动计划》
同时提出一系列
完善支持婴幼儿照护发展措施
01
托育场地保障
支持存量资源利用,鼓励各类主体利用闲置场地,盘活用于开办婴幼儿照护服务,加大场地供应力度。
02
强化财政支持
广州将积极推动国家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落地实施,推动建立完善财政支持制度,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具体补助政策另行制定。
2025年前
广州将力争建立
托育机构信息共享台账
并动态更新
托育机构年报完成率达100%
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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