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湛江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规定,以湛江市2022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确定2024年度湛江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152元。
从2024年1月1日起,湛江市调整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费率,单建统筹职工医保费率调整为6.2%。
湛江市调整了职工医保待遇享受期。职工医保按月缴费,在职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停止缴费次月起停止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享受相应的职工医保待遇,自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次月起享受待遇。已连续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2年及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3个月内(含)参加职工医保的,可直接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后参加职工医保的,待遇享受等待期为6个月。
南方+记者 刘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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