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下午3时14分,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宜白路大队警力巡查至铁东北路沿线时,发现一辆小客车前后号牌右侧均沾有泥巴,号牌后两位字符被完全遮挡。
经拦检该车,驾驶人承认当天是其限行日,他又想图方便驾车出行,又不想因此受到处罚,便想出了拿泥巴“糊”号牌的“馊主意”。
此后,交警依法对其实施的“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同时,责令其现场将号牌处的泥巴清理干净,确保号牌清晰。
法律链接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天津交警提醒: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故意污损遮挡甚至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涉牌”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对车辆号牌的识别,还对自身和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带来隐患。“涉牌”违法始终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查处治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之一,在此提示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需严格遵规守法、切勿心存侥幸,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来源:天津交警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