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验收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于2023年11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通知(粤能规〔2023〕3号),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项目节能报告进行验收。未经节能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目前,各级主管部门正督促已投产未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尽快完善相关验收手续。否则,将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处罚案例
陕西省某化工公司项目于2020年11月获得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节能审查批复,2023年该项目未经节能验收擅自投产,经监管后被依法处罚5万元,并在“信用中国”等网站依法公告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
关于协会
顺德区节能协会以节能、绿色、低碳为中心,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咨询和组织节能技术开发及推广应用等活动,拥有丰富的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经验,协助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提高经济效益,落实节能审查及节能验收工作,助力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
节能技术服务
能源审计(企业/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服务
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分析报告编制
节能规划设计编制
设备耗能检测分析
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中心规划指导
企业(单位)能耗计量体系规划指导
行业能效对标评估分析
区域或行业节能规划分析编制
1
END
1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