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分止争”,确定名分防止争端

广东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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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子》和《商君书》都有用“百人逐兔”这一譬喻来说明定分止争:人们看到一只野生无主的兔子,就会争相追逐猎取,试图先占取得;可是,市场上那么多关在笼子中待售的兔子,却没人胆敢强行占为己有。这样看来,物品的归属、名分权利的确定问题实在太重要了!国家治理过程中要防止争端,首先就是以法制方式确定名分和权利归属。

“定分止争”一词明确表达确定名分以防止争端的含义。名分囊括的范围很广,可以涉及物品所有权,还涉及国家社会各方各面的权利及规范。《管子》认为,“律”的功能正是定分止争,法、律、令应当全面推行,成为官员和民众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

在中国当代的法治实践中,权利归属争议是引发矛盾、造成讼累的重要诱因。应当传承传统法律文化“定分止争”的理念,在法治进程中发挥法律明确权利归属的作用,保障人民权益,并妥善解决争议、化解争端,以维护公平与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来源:广东政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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