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笔者从微信公众号“清远医保”获悉,新一期医保热点问答出炉,本期市民重点关注定点门诊、异地就医、关系转移等,清远医保均作了详细回应。
市民问:我了解到清城区凤城街道清远市妇幼保健院所有主任专家门诊费用均无法报销,例如定点门诊也无法报销,但普通医师可以报销,故认为不合理。望尽快核查处理该处主任专家门诊费用无法报销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根据清远市医保有关政策规定,门诊定点机构以本市一级医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基础,三级医院所属的门诊部,按一级医院相关规定收费的可审定为门诊定点机构。清远市妇幼保健院为三级医院,其内设科室是否按一级医院相关规定收费,是否作为该院普通门诊选点科室,由医院自行确定。
参保人前往该院设立的一级普通门诊部就医是可以按规定报销门诊费用,如参保人到该院非一级普通门诊部挂专家门诊发生的门诊费用不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市医保服务中心已联系市妇幼保健院,并要求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在参保人就诊时应告知该次门诊费用是否纳入定点门诊报销范围。
市民问:我长期异地居住,想了解如何手机上办理长期异地备案?报销比例是多少?异地就医已经备案门诊可以报销吗?还是说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望核实并答复以上疑问。
清远医保答:线上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异地就医备案。清远市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备案有效期内享受异地普通门诊待遇,无需办理异地门诊选点业务,异地普通门诊每月支付上限50元,期间不在参保地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异地门诊特定病种、住院报销比例与本地住院报销比例一致,即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安置地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在职职工医保参保人办理异地长期就医备案后,在安置地住院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92%、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8%,退休人员相应提高3%。
市民问:我的医保已经由河北省衡水市转入清远市,但是医保个人账户余额还是显示零,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的医保关系(河北省衡水市)已于2023年11月21日转入清远市,视同缴费11个月。由于市民未申领清远市社保卡,因此随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划转的医保个账资金无法划拨。
申领并激活清远市社保卡业务不属市医保服务中心职能范围,请市民到清远市社保卡服务中心(0763-3380097)申领清远市社保卡并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激活清远市社保卡。待申领并激活清远市社保卡后,请致电我中心:0763-3376210、0763-3383483,市医保服务中心将安排划拨市民的医保个账资金。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洲心街道参加职工医保,2023年9月22日前往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就医,使用电子社保卡进行就医消费支付,现通过我的微信医保凭证无法查询到该记录,对此不解。望核查处理微信我的医保凭证无法查询医保账户支付记录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线上查询医保账户消费记录途径:微信-我-城市服务-医疗-医保电子凭证-使用记录。如通过线上途径无法查询医保账户消费记录,请携带身份证、清远市社保卡到社保卡发卡银行打印医保账户消费流水。
市民问:我参加清城区洲心街道社保,于2023年9月到社保部门申领失业保险金,现享受失业保险金,但11月在医院就医却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解。望相关部门核查处理该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清远市社保局失业人员库现已为市民代缴2023年9月、10月的职工医保费用。由于失业人员名单每月需由社保局确认,市医保服务中心在收到社保局确认的失业人员名单后方可生成上月的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因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为当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在未生成上月的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当月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若市民在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发生住院或者门诊慢性病费用,可先自费结算,待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后再提供出院记录、费用清单、发票、社保卡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若市民在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前发生的普通门诊就诊费用,可先自费结算,待生成医疗保险失业代缴缴费记录后需在发生费用日期的次月7日前及时携带发票、社保卡到定点门诊进行重新结算。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参加职工医保,定点门诊是清城区洲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3年11月19日前往该医院办理生育建档手续并检查,医生告知无法报销。我听我同事说在横荷卫生院办理建档可报销,故来电核实是否属实。望处理该处生育建档无法报销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原则上产前检查属于健康体检,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清远市医疗保险部门与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按“定额包干、年度结算、超支不补”的方式进行结算,医疗机构可根据本院医保费用运行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将产检门诊费用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洲心街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患有糖尿病,日常托他人为我在洲心社区卫生院购药,药品开具服用时间为1个月,近期通过电台了解到最长时间可以领3个月的药品。因我出行不便,故咨询是否确有此事。望核查告知慢性病药品领取时间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根据广东省医保有关政策规定,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可根据参保人病情需要将门特单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延长到12周。
市民问:据了解,清远职工医保共济门诊备选全面放开,意思说,不用备选了吗?是不是从2024年1月1日开始在清远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看门诊直接报销了?
清远医保答: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的问题,根据《关于优化调整我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清医保待〔2023〕44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取消职工医保门诊备选一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视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备选门诊,职工参保人无需再进行备选门诊选点,在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一站式”结算备选门诊医疗费用并享受门诊共济待遇。
南方+记者 黄剑琴 贺欢
通讯员 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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