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长:从南周记者到刑辩律师,接力推动冤案平反丨不惑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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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长(农健/ 图)

▲刘长(农健/ 图)

全文共2292字,阅读大约需要5分钟

我总是告诉自己,写作才是终身志业,所谓“活着为了讲述”。

帮助李锦莲的老人们,秉持着“先天下之忧而忧”的知识分子传统。刘长相信,无论做记者还是律师,都在继承这一传统。

本文首发于南方周末 未经授权 不得转载

文|南方周末记者 陈佳慧

责任编辑|谭畅

2023年最后一个月,刘长几乎在出差中度过。他先去杭州会见当事人,又到昆明参加一起涉黑案二审,再去广西来宾开庭。这是他成为刑辩律师的第9个年头,而在转行之前,他做了6年法治记者。

对刘长来说,2018年改判无罪的李锦莲案有些特殊,它贯穿了刘长的两个职业阶段。最初,作为南方周末记者的刘长率先关注并报道了该案。后来,转行成为律师的他接受家属委托,成为李锦莲的辩护律师,并让该案成功改判无罪。

李锦莲的女儿李春兰说,不管刘长是记者还是律师,“这些年我麻烦他很多,他总是给人阳光,给人希望”。

“做记者时候在岸上看人游泳,努力保持冷静客观,做律师之后自己下到水里,个中艰辛冷暖自知。”刘长说,两个职业、两种身份,都能帮到一些人,尽管是微光,仍然可以照耀这片土地。

“这个事我要继续管”

2013年获知李锦莲案时,刘长是南方周末法治新闻记者。

“记者圈里有一句玩笑话,‘冤案不是新闻,必须冤得有特点’。”2023年12月,刘长回忆,十年前,李锦莲案差点就要淹没在媒体收到的诸多新闻线索中。

这是一起发生在农村的案件。1998年10月,江西省吉安市茂园村两个幼童捡食4粒奶糖,食后中毒身亡。同村的李锦莲被认定有投毒嫌疑,被法院判处死缓。李锦莲申诉,2011年,江西高院再审,维持原判。李锦莲仍不服,继续向最高法提出申诉。

“我判断其新闻价值时,发现这个疑似冤案在多年申诉过程当中,有一批年近八旬的老法律工作者为之鸣冤:这些老法律人,同时也是知识分子,为什么要持续推动此事?背后究竟有什么故事?”刘长说,他是带着好奇去接触李锦莲案的。

2013年12月19日,《南方周末》刊发了刘长采写的报道,题为《一桩毒杀案,223次申诉》。李锦莲案的申诉过程,正式被媒体曝光。

“(报道)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法律界对于该案的关注,是再次启动再审的关键环节。”刘长说。2017年7月9日,最高法作出再审决定,指令江西高院审理。

“我们盼了很久很久才有了这篇报道,这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们家属很渴望得到平反,但平反不是那么容易的事,需要很多人的帮助,这篇报道可以让更多人知道我父亲是受冤的。”李春兰说。

李锦莲案第二次再审,刘长参与了,但不再是以记者的身份。出于对法律职业的好奇,2015年夏天,他离开媒体行业,成为一名律师。

李春兰解释,之所以委托刘长代理父亲的案子,是因为自从刘长关注该案后,对她帮助很多。“每年他都东跑西跑帮我找人、送材料。而且他对案子比较了解,是位认真负责的律师。”

刘长坦言,接受委托成为李锦莲的辩护律师,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律师朱中道的影响。据刘长介绍,朱中道自1998年开始代理李锦莲案,直至2015年79岁离世。在朱中道去世之前,他与刘长交谈最多的话题就是李锦莲案。刘长后来意识到,这些对话实际上是一种托付,“所以他走了,这个事情我还要继续管”。

2018年6月,第二次再审宣判,李锦莲被宣告无罪。该案获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等机构联合发起的“2018年全国十大无罪辩护经典案例”,获选理由写道:“老中青三代近十名律师历时十余年薪火相传,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法律人群体对法治与正义的坚守,是我国法治进步的最生动体现。”

“做律师,是对社会的深入采访”

“李锦莲案是我报道的法治案件当中的普通一件,唯一的特殊性是我与朱中道老先生因为报道结下了某种特殊的友谊,同时,又因为对老先生人格魅力和敬业精神的钦佩,我对此案有了一种责任感。这种责任感驱使我在报道之外,义务为这个案件做了一些工作。”报道刊发十年后,刘长感慨,在报道操作过程中,他开始思考律师的角色定位,这对他后来的职业选择有深刻影响,但是当时他并没有意识到。

除了朱中道,还有三位为李锦莲案奔走的老人触动着刘长:法律工作者章一鹏、国家法官学院教授张泗汉、第九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李乾构。四人是江西吉安白鹭洲中学校友,刘长说,他们“都共享一个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为民请命、舍我其谁”。

刘长认为,自己转型做律师,也受到老先生们启发。“中国律师到现在也就百年左右的历史,其传统实际上是中国知识分子的传统,先天下之忧而忧。无论是做记者还是做律师,都是在继承这个传统。”

对于曾从事6年的媒体行业,刘长认为,记者代表的是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但在实践中常常要仰仗陌生人的慈悲。“在我做记者时,我的‘不惑’是中国社会的复杂性永远超乎你的想象,媒体人的探索永无止境。而我的‘惑’则是,虽然写出了新闻故事背后的复杂性,但是离解决问题还很遥远,不知何时是尽头。”

成为刑辩律师后,刘长生出新的“惑”。“社会纷繁复杂,法律仅仅是调节社会关系的方式之一。很多事情不是靠法律解决的,有时候是靠道德良知,有时候是靠暴力,还有时候是靠运气。”他甚至偶尔会怀疑自己职业的价值。

“我一直只是把律师当做我了解社会的一个身份。”如今,35岁的刘长对职业价值,有了一些新的理解:“身为刑辩律师,我每天所做的工作,是对中国社会的一次又一次深刻且深入的采访,所积累的素材和所访谈的人物已远超我做记者之时。”

“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律师只是我人生的某个过程和阶段,采访和写作才是我终身的志业。我也不知道我会写些什么,我希望我写的东西更粗糙一些,更有颗粒感,多一些亲历的成分,所谓‘活着为了讲述’。”刘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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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邓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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