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络上不时出现
一些“鬼火”少年
深夜在中山街头骑行的身影
他们“掌控”着手中的摩电车辆
时而翘头前行,火花四溅
时而大玩漂移,自以为帅气
宽敞的马路变成了“炫技场”
对此
中山交警表示“零容忍”
民有所呼,警即出动!
深夜“翘头”还炸街,查!
12月27日20时,小榄交警接到视频举报线索。视频中,一名男子驾驶一辆黑色电动自行车搭载另一名男子,在小榄镇富豪沙发翻新厂附近“翘头”炫技!
接报后,小榄交警迅速跟进处置。当天22时许,视频发布者温某被查获。据温某交代,视频拍摄于12月24日,当时几个外地朋友驾驶电动自行车来找温某玩,得知温某可以“翘头”驾驶电动自行车,便将电动自行车交给温某展示,并拍下上述视频。后来温某虚荣心作祟,便将视频发布至短视频平台。
经过民警的教育,温某表示已经认识到“翘头”驾驶电动自行车行为的严重性,保证今后要认真学习交通法律法规,遵守交通规则。
在追求刺激的心理下
在大马路上飙车炫技的并非个例
相隔一天
三乡镇也有少年深夜飙车炫酷!
深夜飙车,很帅?查!
12月28日,短视频平台出现了一条视频:一群男子在深夜街头“翘头”炫技。视频发布者喊话中山交警:“深夜飙车,太帅了!”视频中,只见两名男子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驾乘车时身子后仰,将车头高高翘起,并迅速超越前方同样正在翘车头的两名男子,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三乡交警随即对案件进行了调查。当天中午,民警找到了视频中的驾驶人李某。李某称,视频拍于12月27日凌晨,通过微信群被人发上网络。第二天,民警将玉某、胡某抓获归案。询问中,玉某、胡某承认了12月27日凌晨与李某一同驾车经过三乡镇沙坦路丽桃源路段“炫技”的事实。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机动车上路飙车、炸街
看似炫酷,满足人的一时快感
实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不仅严重影响居民休息
还危及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上述案例的当事驾驶人
均受到了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广东交警提醒
马路不是竞技场
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章守法
切勿心存侥幸!
若存在非法改装行为
请速速主动恢复原样
还市民群众一个
清净、安全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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