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非理性消费

道滘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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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日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下称《条例》)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法规

它回应了哪些社会热点问题

又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呢?

对话法官

提问:

《条例》对于未成年人的非理性消费行为,有没有针对性的规定?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黄新:

《条例》立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支持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规定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国家新闻出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关于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消费上限等管理规定。

《条例》构建了一个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特点和网络空间监管规律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治理机制,共同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来源: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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