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复议办案件调解率达55.77%,94%以上的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得到有效化解,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12月29日,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举办行政复议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近距离了解行政复议工作,感受潮州市行政复议成果。
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律师代表,商会、企业、社区和群众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来到行政复议机构办公现场,近距离、全方位、多角度、沉浸式体验行政复议工作。同时,通过行政复议图片展,展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内容,并召开座谈会,让与会嘉宾畅谈如何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现场交流气氛热烈。
畅通渠道,完善便民工作机制
走进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听证室、档案室等办公场所一应俱全,规范化行政复议工作场所呈现眼前。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受理工作,推动实现行政复议便民最大化。潮州市先后印发《关于切实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便群众办事的若干意见》《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工作暂行规定》,出台《潮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容缺受理办法(试行)》,在全省率先将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工作制度化,基本实现行政复议申请“跨域流转、全城通办”,建立起行政复议申请“一站式服务”、行政复议事项“一次性告知”、行政复议全程“一次不跑”。
据了解,今年来,潮州以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潮州市政府复议办成立潮州市行政争议调处工作室,建立“行政复议+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检察调解”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潮州市“茶文化六步调解法”,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引导当事人以调解、和解等多种方式处理行政争议案件,共同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多元化解。
提升质效,坚持简案速办繁案精审
“我反映多次无果,于是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立即审查,事件很快有了结果。”潮州市某旅馆负责人马某因不服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决定,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为提高办案质效,复议机关对行政处罚类型的简易案件进行速办,在保证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压缩办案期限,使行政争议在短时间内最大程度地得到化解。
与此同时,坚持繁案精审,提高办案质量,如法律关系复杂、事关民生的行政复议案件,运用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全面查明案件事实、核查证据、听取案各方当事人的意见。
此外,潮州积极打造“阳光复议”,印发《潮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庭审规则》,对双方争议较大,或涉及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采取开庭审理,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当庭调查案件重要事实,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透明度,提升行政复议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强化监督,倒逼行政执法水平提升
“行政复议让我们有了说理的地方。”某公司退休员工佘某因临时工工龄视同社保缴费年限与某单位进行交涉,但迟迟未果,佘某不满意某单位的不予受理决定而提出了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办公室很快就受理了我们的案件,而且热情公正,我心里总算有了底。”
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复议机关对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违法等问题的行政行为勇于“亮剑”、坚决纠错,有效树立行政复议公信力和权威性。
在办案过程中,工作人员积极引导行政机关发现问题及时主动纠错,既促进行政争议及早解决,又实现了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的效果。对审查发现行政机关在履职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制发意见书、建议书等方式,提醒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履职执法水平。
今年来,潮州市严格执行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报告制度,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尽出”“出庭出声”,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6%。
南方+见习记者 陈柔燕
通讯员 孙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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