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查处一宗代收费人未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政府定价和使用人实际使用数量收取费用向租户收取水电费行为,因其逾期未改正。根据有关规定,执法队针对该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12日,平湖街道执法队检查时发现,代收费人按照7元/吨、1元/度的标准违规向租户代收水费、电费,致使楼内租户多付生活用水、电费用。针对该违法行为,平湖街道执法队根据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12月20日,执法人员前往复查,发现当事人仍未整改。经调查取证后,街道执法队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处罚有效震慑了平湖片区代收人违规收水电费的违规行为。
据了解,自《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平湖街道各社区工作站已累计召开水电燃气价格管理政策宣贯会12场,向房东和村民充分释明违法的法律后果,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知晓度。
同时,平湖街道各社区也加大代收费基础数据摸底排查力度。对辖区城中村出租屋楼栋数、房间数、水电气代收费价格等基础数据摸排,及时建档登记,与房东签订《自律承诺书》,发放《一封信》,签订补充协议,及时调解房东与租客矛盾纠纷。
下一步,平湖街道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全力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落实落地,切实规范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
南方+记者 陶清清
通讯员 谢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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