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体验行政复议服务“指尖办”,近距离参观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庭审……12月28日,中山市司法局举办2023年中山市司法行政开放日系列活动之“加强行政复议 推进依法行政”主题专场活动,嘉宾们走进行政复议调解室、档案室等服务阵地,全方位、多角度、沉浸式体验行政复议工作。
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能力明显提升
在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窗口,行政复议科前台人员讲解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流程和掌上复议程序,让嘉宾切身体验行政复议服务“指尖办”的便利。
在市司法局一楼行政复议窗口,行政复议科前台人员讲解行政复议工作受理流程和掌上复议程序。
为全面贯彻落实开展“行政复议法学习宣传月”活动,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活动邀请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民革市委会、法院、检察院和市直相关执法部门、部分镇街、律师以及群众代表等参与。
活动现场,中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工作人员向嘉宾们介绍了行政复议制度职能定位、中山市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历程以及为持续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所推出的一系列措施、取得的成效。
座谈会上,受邀嘉宾填写了行政复议工作意见征求表,并就如何加强行政复议制度职能作用发挥、完善便民为民措施、提高群众的知晓率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现场。
中山市作为全国首批、全省首个开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城市,2009年开启改革探索工作的第一年,行政复议收案数不足200宗,到2023年首次突破2000宗,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明显提升。依托在受理服务、审理模式、监督方式等方面持续优化,中山市正探索打造新时代“服务型、智慧型、专业型”行政复议样本。
优化受理服务,行政复议跑出“加速度”
“从提交申请到签收受理通知不到5分钟!没想到申请行政复议这么便捷,体验非常满意!”一名在中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申请行政复议的市民发出赞叹。
据了解,2011年,中山市在全省率先延伸复议服务触角,实现了行政复议申请“全市办”。除主城区外,在20个镇(街)设置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点,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网络体系,构建“15分钟复议便民暖心服务圈”,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申请复议。
“复议服务,‘优’无止境”。近年来,中山市坚持“复议为民”理念,立足受理“小窗口”,做优复议“大服务”。上线了“中山市掌上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创新“线上+线下”受理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企业“足不出企”,“一次都不跑”即能申请行政复议。
工作人员正在为群众提供行政复议服务。
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机制,专人“手把手”指导申请复议,做到窗口“立收即审”、现场“立等即取”,提升案件受理时效,着力打造“温情、速度、优质”的复议受理窗口。
优化审理,抓住复议解纷“牛鼻子”
“我多次反映无果,遂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受理后立即审查、提前介入化解矛盾,第二天被申请人就同意撤销了对我的处罚决定。感谢行政复议机关公正、高效为人民群众办案!”
这些文字,来自一位行政复议申请人今年给中山市司法局发来的一封感谢信。
近年来,中山市高度重视行政复议案件质量“生命线”,聚力提升办案质效,及时从“书面审理”的传统思维向“开门办案”的新理念进行转变,积极推进“阳光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的制度优势。
中山市实行繁简分流审理机制,坚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专人专案”,将简易案件办案期限合理压缩至30日内。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对重大、复杂案件综合采取“1+N”(“书面审查+听证会、协调会、现场调查等”)模式审理,为复议当事人“面对面”“零距离”沟通创造条件,提升群众参与度,让当事人在行政复议中“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
中山市还深耕复议调解,坚持应调尽调原则,将调解、和解方式贯穿复议办理全过程,形成“案前复调对接、案中引导促调、案后跟进保障”的全过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据统计,2022年,中山市办结的1466宗行政复议案件中,有334宗经调解和解以终止方式结案,约80%案件经复议后未进入诉讼,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彰显。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在即,面对社会转型行政纠纷数量激增、类型复杂多样、办案期限紧张的情况,我们将继续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围绕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找准纠纷根源,明确解决思路,加大促调力度,努力提升人民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满意度。”中山市司法局行政复议科科长祖贺说。
“渗透式”监督,凸显复议“纠错力”
为持续深入做好行政复议监督的“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的广度、力度、深度,中山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优化监督方式,全力加强行政复议纠错监督,坚持“刀刃向内”,实行“渗透式”监督。
提升行政复议的“纠错力”,中山市司法局主要通过四项制度的建立。
首先是建立行政复议审查情况预通知纠错制度。中山市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坚持问题导向、有错必究,对个案中发现的问题,采取“一案一提醒”措施,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依法履职。
其次,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季度通报制度。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中山市采取季度通报方式,指出被纠错案件反映行政机关违法行政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改进建议,明确要求、规范办案,达到“办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第三,积极落实行政复议建议书制度。坚持专案专人办理全过程跟进,定期对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实现个案监督纠错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
第四,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抄告制度。中山市立足当前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复议抄告制度,将行政复议决定及相应的行政复议建议书一并抄送被申请人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便于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在个案问题上督促被申请人积极整改,从而增强行政复议条块监督的合力,解决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纵向监督的缺失问题。
南方+记者 何伟楠
通讯员 江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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