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诽谤烈士 清新一网友被拘留

清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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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

记者从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获悉

该局查处一起

恶意发布诽谤烈士谣言的案件

网民黎某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博取关注

清新网民散布谣言

近年来,在互联网技术和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受“流量经济”刺激,网络谣言的内容广度、传播速度、更新频率、影响范围及社会危害性等显著增强。

近日,清新公安在工作中发现,家住清新区浸潭的黎某某为博取关注,在某公众号推送视频评论区内,公然虚构事实,恶意诽谤烈士,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清新分局对违法人员黎某某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据清新公安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今年已严查多起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网络谣言案件

在12月22日召开的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打防管控一体推进,持续加大全链条、全平台、全领域打击力度。

在清远地区,我市公安机关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治,持续加强对网络谣言的打击力度。除了清新之外,清城、英德、连南也先后查处多起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网络谣言案件并进行曝光。

散布虚假信息、制造网络谣言案例:

01

清城

7月9日,网民顾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一则消息称,“火灾,小孩居民楼失足摔死,KTV青年斗殴捅死,其间事发相隔不超过十米”,并在评论区回复,事件发生在9日上午,且信息发布地址位于清远。该视频有多个点赞、评论和转发,引起网友高度关注和热议。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民警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上述视频后,经研判分析,该言论不实,为虚假信息,且已造成不良影响。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行动,第一时间对发帖人进行调查。

经核查,网民顾某为博取流量,发布虚假信息以吸引更多网民的关注。经讯问,顾某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的行为供认不讳。7月10日,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依法对顾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删除相关造谣信息。

02

连南

同样为吸引网友关注,郭某编造“连南公务员考试题”在网络平台传播。今年6月,连南瑶族自治县公安局网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该谣言信息后,将郭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郭某给出的解释竟然是“觉得这样很好玩”。

由于上述谣言发现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连南公安对郭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郭某经教育后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便立即删除谣言信息,并写下保证书,表示以后一定不传谣、不信谣,做一个守法公民。

03

英德

近日,英德市公安局也查获一名频频通过短视频平台散布谣言的网民陈某。据查,陈某为博取流量关注,自3月15日以来对外省某县一案件进行多次杜撰,并发布虚假事实短视频,歪曲事实真相。陈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多个网络视频平台发布歪曲事实视频合计435条,已涉嫌违法犯罪。

04

连州

位于连州的网民唐某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打架斗殴视频,并配有字幕“这里是连州”等事件信息。民警对该信息进行核查处置,经多方核实,视频事发地并不是在清远连州,当日连州并无发生打架斗殴信息,该网络信息确定为编造的虚假信息。据查,唐某承认为吸引当地网民关注,将其他地方的视频经过处理添加字幕,谣称事发地是在清远连州市,再重新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

清远公安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请广大网民引以为戒,切勿为了吸引关注编造谣言信息。希望广大网民增强防范意识,积极抵制网络谣言,携手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采写:樊乾

责编:吕博林

校对:付瑞怡

编审:周东辉

编委:樊沃夫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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