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公布国家级、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立项名单并做好两类实验区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公布7个国家级和省级学前教育实验区——
广州市番禺区入选国家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广州市越秀区入选国家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同步立项深圳市盐田区和惠州市龙门县2个省级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深圳市福田区、汕头市金平区和佛山市禅城区3个省级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
国家和省设立学前教育实验区,是深入推动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破解制约学前教育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提高区域学前教育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的重要举措,将以试点建设带动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建设实验区,广东将确保实验区支持资金专款专用。
根据《通知》,2024年起至项目实施三年期间,省教育厅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实验区试点实践(深圳市不安排,由深圳参照不低于省标准支持),项目实施期内将根据绩效情况安排后续支持资金。
《通知》明确要求,要扎实推进实验区实践改革,各实验区要进一步完善实验方案,细化年度目标和具体举措,针对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明确工作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经地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审核后正式印发,并于2024年1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报至指定邮箱。
省教育厅强调,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实验区要坚持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力争在破解保障瓶颈问题上取得突破。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实验区要树立科学质量观,坚持正确方向,探索提升教师专业成长、提升保教质量的有效途径。两类实验区要积极深入探索,形成可推广、可参考的实践经验。
南方+记者 姚昱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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