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执勤点换座位,原来有“猫腻”

惠州交警
+订阅

“隔夜酒”也会酒驾

经过蜀黍的大力宣传

不少驾驶人对“隔夜酒”的危害

有了清醒的认知

但一些人却总还是心存侥幸

觉得“我还清醒、还能开”

“敢于”挑战交通规则的

势必见到蜀黍就“怂”

12月11日10时许,百色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辅警在G80广昆高速田阳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小车在临近执勤点时突然拐进辅道停下,随即驾驶室内出现“神操作”,主副驾驶位上的两人互换位置,随后继续沿辅道向执勤点行驶。

将“换座”这幕尽收眼底的执勤警员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检查发现驾驶位上坐着一名女子,副驾位上坐着一名男子,二人均能出示的相应的驾驶证照。面对交警“为何要换座位?”的询问时,女子称坐副驾位上的男子是其爱人,因工作需要频繁接打电话,这样驾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不安全,所以换由其来驾驶车辆。随后,交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酒检测试。对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的结果为6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男驾驶人林某,其称前一天晚上 19 点左右在田阳区一朋友家里喝了2小瓶高度酒,喝到23点左右才休息,今早起来觉得休息了一晚酒气应该散了,就驾驶车辆从田阳往百色方向行驶,当行驶到收费站延长线时,看见前方交警查车,感觉有点心虚就和妻子换了位置,但是还是被执勤交警识破了。

执勤人员告知林某酒驾的危害,不要心存侥幸。最后,民警按照相关法律对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隔夜酒”也是酒驾!

已经休息一宿了为什么开车仍被查获酒驾(醉驾)?

事实上,宿醉后驾车是否属于涉酒驾驶,重点不在于当晚喝酒后休息了多久,而是以体内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是驾驶人身体内所含有的酒精含量,也就是酒精含量数值是等于或大于2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等于或大于80mg/100ml属醉酒驾驶。

正常情况下饮酒后,酒精的代谢需要一定的时间,由于每个人的性别、体重、年龄以及身体素质等不同,每个人对酒精耐受程度都不一样,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率也不一样,代谢时间也不同。因此,对于酒后隔多久开车才不会被测出酒驾这一问题,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答案。一般而言,人饮酒后8~12小时,酒精在体内的含量将大大降低,24~48小时会完全挥发。这就意味着,驾驶人在大量饮酒后,最好相隔24小时后再驾车。

交警提示

一定不要酒后开车

特别是宿醉

如果不确定身体内的酒精

有没有完全消解

第二天最好不要驾驶机动车

蜀黍希望大家

酒后务必要放下车钥匙

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百色交警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