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遭殃的可不止一家人,若处理不好,原本其乐融融的邻里可能生出嫌隙。近日,在深圳市盐田区公法中心调解室,周女士一家和楼上业主周先生家属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这起因屋顶渗水引起的相邻权纠纷案件,最终以双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告终。
家住梅沙街道某小区3楼的周女士因自家屋顶渗水和楼上业主周先生家产生矛盾并激化。人民调解员接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了解案情,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是楼上业主的解决方式楼下业主周女士不愿意接受但是又想尽快解决问题,于是一气之下想将楼上业主告上法庭。而楼上周先生家之所以不同意楼下业主的解决方式是因为漏水原因没有彻底搞清楚,且无确切证据证明是楼上全责,所以楼上业主不同意砸地板大修。
在了解情况的过程中人民调解员得知此前两家关系不错,因两家孩子在一个学校读书,以前经常一起上下学,楼下的老人有时还顺便一起接楼上的孩子回家。因此,人民调解员希望双方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针对“楼下漏水责任在谁”的问题,人民调解员查阅相关资料和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了解到在一些情况下的确不好判断漏水具体位置。就像确定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必须要做活检一样,不把地板墙壁砸开光靠仪器测试不一定准确。而打洞本身会对原本脆弱的管道形成二次破坏,不但耗时耗力还可能产生新的问题。人民调解员经过讨论,决定先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约谈双方当事人,把解决纠纷的焦点聚焦在最终的目的上。
经过调解员耐心沟通协调,最终楼下周女士表示接受楼上业主先针对自家卫生间做防水观察进一步情况,楼上周先生也愿意积极配合并同意如果不再漏水后帮楼下业主家粉刷损坏墙面,双方达成一致。
在此案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运用了心理学领域的一个治疗方法——“焦点解决短期治疗法”,以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为核心,更关注问题解决的可能性、问题解决的正确方法。
相邻关系在民事行为中普遍存在,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利大于弊。不但节省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缓解了法院的工作压力,最重要的是维系了双方的情感,也保护了案主个人隐私,对社会团结稳定起到推动作用。
文/图:司新宣、盐田区司法局
通讯员:史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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