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法院:以能动司法守护家的温暖

韶关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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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市景 供图CFP

  “咚!”

 随着法槌敲响,广东韶关曲江初级中学52名学生的“庭审课堂”拉开序幕。

 近日,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让学生“零距离”感受人民法院工作。

 “庭审课堂”上,曲江法院法官就被告人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审理,让旁听学生真切地感受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的危害及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

 庭审结束后,曲江法院校园法官团队宣讲员进一步释法明理,让学生们更深入了解吸食依托咪酯的危害,告诫学生们要远离电子烟(依托咪酯),远离毒品。

 这是曲江法院在家事领域践行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近年来,曲江法院充分发挥和延伸审判职能,将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到家事审判中,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针对不同案件的实际特点,曲江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利用家事调查、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制度,最大限度便利家事纠纷当事人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2021年以来,曲江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1434件。其中,调解结案1038件。家事审判成效显著。

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

 

“感谢法院和政府搭建了便利的平台,让我们不用为了起诉跑那么远的路……”在民事起诉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住在曲江区枫湾镇的赖某成功通过网上巡回法庭,在“家门口”完成了立案手续,少跑了60公里。

在此之前,80多岁的赖某到该镇司法所反映,其于2021年11月雇请保姆李某照顾其日常生活,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李某于2022年2月初离家出走失联。赖某因此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但因年老多病且行动不便,无法前往曲江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

为依法有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为了让群众少跑路,当地网上巡回法庭导诉员协助指导赖某在民事起诉状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并通过巡回法庭的信息化设备登录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在法官引导下,被告李某同意通过手机登录“云上法庭”线上解决纠纷。经过法官调解,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并放弃要求原告补偿的主张。随后,曲江法院工作人员又前往原告赖某家中进行调解。最终,赖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近年来,曲江法院以信息化建设为牵引,围绕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奋力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目标,让有司法需求的群众随时随地触手可及。该院通过智慧法院平台线上调解、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让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五六次,减少到只需一两次,甚至一次也不需要跑,真正实现了诉讼服务“掌上办理”。

为健全基层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将人民法院工作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基层,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曲江法院在大塘、樟市、沙溪、白土、枫湾5个镇设立了网上巡回法庭,让立案服务、诉讼服务、调解、审判下沉最基层,通过快捷、高效的巡回式司法服务,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实现纠纷化解“一次不用跑”。

据了解,各网上巡回法庭专门配备了电脑、复印打印一体机、视频会议终端等信息化设备,并由法院民庭审判员负责各网上巡回法庭导诉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当地群众可在庭内导诉员的协助下,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粤公正”小程序等诉讼服务平台,“一站式”完成网上立案、证据交换、在线调解、在线庭审等诉讼活动,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司法服务。

2023年以来,曲江各镇网上巡回法庭共接待群众2269人,成功调解民事纠纷518件,以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守护百姓幸福生活。

让司法温度随处彰显

近日,一位老人来到曲江法院立案大厅,想要起诉自己的儿子。经过了解,老人因生病住院,自己的两个儿子却不愿意承担医疗费,老人一气之下便来到法院提起诉讼。接到材料的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老人的儿子进行沟通。

调解过程中,老人的两个儿子向人民调解员诉起了苦。大儿子因老人先前财产分配不公而愤愤不平,并表示自己每月已按时支付赡养费,不可能再另外出钱。小儿子则对哥哥平日的冷漠态度满腹牢骚,认为父亲年事已高且有许多病痛,总是自己负责日常照顾,并出钱看病,哥哥总该出一次医疗费。

听完兄弟二人的抱怨,人民调解员决定从大儿子入手开展调解:“你不用在意当时的财产分割。你父亲看你弟弟条件不如你,最终才选择多分一些给他。如果你真的有什么困难,他们会不管吗?”见大儿子情绪逐渐缓和下来,人民调解员继续说道:“你们都在一个村子里,你又是干部,一家人闹出这样的事并不好。何况你父亲的医疗费也不贵,借此机会还可以改善你和你父亲、弟弟的关系。”经过几次劝说,大儿子最终同意支付医疗费。同时,人民调解员也向小儿子和其父亲转述了大儿子的想法。一家人最终握手言和。

家事案件与其他民商事案件相比,有着更强的伦理性、情感性。近年来,曲江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有温度的司法服务,融化家庭纠纷的“冰山”。

一方面,曲江法院推动将家事案件向县直各部门延伸,由法官委托有妇联、心理咨询等工作经验的人民调解员与当事人进行谈心调解;另一方面,向乡村微调解机构延伸,做到家事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找法庭”。

同时,曲江法院还推动人民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曲江法院在诉源治理工作中,构建分类分级化解矛盾纠纷路径,深化“互联网+枫桥经验”实践,通过在线方式集约集成基层解纷力量,邀请辖区街道党政领导、派出所、司法所、村居委等单位负责人、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居委法律顾问等入驻调解平台,对适宜在当地处理的纠纷,合力进行调解工作,并提供法律指导、在线司法确认、在线立案等服务,促进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性化解。

此外,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曲江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的离婚诉求和现实情况,评估婚姻状况,判断是婚姻危机还是“死亡婚姻”,再针对性开展调解审判工作,争取“动之以情”地解决问题,而非机械判决,努力寻求法律内部“情法冲突”的化解之道。

通过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曲江法院走出了一条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家事审判之路。

让审判职能充分延伸

“今后我一定想方设法支付抚养费,并保证依法承担起对女儿的监护职责,保障女儿健康快乐成长。”2022年6月,曲江法院开出了韶关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家庭教育令》送达后,饶某某主动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在饶某与其父亲饶某某的抚养费纠纷案件中,饶某的代理人向曲江法院递交起诉状,称饶某某在离婚后未尽法定抚养义务,未按时足额支付抚养费,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饶某某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后续抚养费。

考虑到饶某年仅11周岁,为依法及时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办案法官在庭审后,便前往被告居住地,在村委会的协同下,对饶某某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拖欠抚养费的行为予以批评,严肃指出支付抚养费只是父母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保障的基本条件。同时,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督促义务人履行职责,曲江法院依法向饶某某发出全市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饶某某及时付清拖欠的抚养费,并从裁定之日起按月足额支付抚养费,依法保证饶某的日常生活费用,同时应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了解饶某的详细状况,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未成年子女权利保护是家事纠纷审判的焦点,关系着千家万户家庭和睦、社会稳定,也关系着国家前途与民族命运。曲江法院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督促未成年人父母尽关心陪伴义务,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曲江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曲江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作用,联合社区、学校等社会主体协力解纷,为未成年人送去司法的温暖和社会的关怀,降低家庭纠纷带来的伤害。同时,曲江法院还组建家事回访小组,定期开展回访帮扶工作,为未成年人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创造健康成长必备的物质生活条件,并及时做好情绪疏导、矫正不良行为,保障身心健康发展。

此外,曲江法院还不断加强家事普法工作落实,推动实现人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帮助弱势群体在家事纠纷中用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家事审判工作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共同营造维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合法权益,营造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在“三八”国际妇女节、女法官国际日、国际反家暴日等时间节点,曲江法院还联合妇联、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普法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该院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媒体渠道对典型案例跟进报道,全方位宣传综合解决家事纠纷工作;与民政局、司法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在婚姻登记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等地点设置家事指导服务中心(站),对准备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提供婚姻家庭责任义务的法律知识普及,对准备协议离婚的夫妻提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服务。

11月25日,曲江法院开展国际反家暴日普法宣传活动。供图:曲江法院

“曲江法院将持续以能动司法理念促进家事纠纷化解,涵养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在家事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家事审判工作迈入新的发展阶段,以司法之力助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家的温暖解家的纠纷。”曲江法院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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