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针对海上跨境走私犯罪,将从五方面加强检察协作

深圳检察
+订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依法惩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强化检察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和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12月18日至19日,粤港澳大湾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检察机关,在深圳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研讨,并签署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广东海警局直属分局、深圳海警局、深圳海关缉私局、深圳市公安局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员参加研讨,并见证协议签署仪式。

向左滑动查看更多

研讨会上,海警部门及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就海上跨境走私案件办理情况,以及工作中面临的管辖、主从犯及主观故意的审查认定等疑难复杂问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并深入探讨了治罪与治理举措;深圳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介绍了探索构建海洋检察工作情况。

中山大学聂立泽教授对研讨情况进行了精彩点评,指出了预防和打击海上走私犯罪的制度供给不足问题,提出了溯源治理的思路和推进路径,并建议检校共建培育办案团队等。

广东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邓金山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大湾区检察机关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惩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的重大意义;二要以协议签署为契机,切实打造形成服务保障大湾区建设的检察合力,三要深化诉源治理,助力完善反走私综合防控体系,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营造更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随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九市检察机关领导联合会签了《粤港澳大湾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的签署,将推动惩治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方式从单一分散合作向系统整体合作转变,从临时随机合作向常态规范合作转变,对于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司法效率、解决实践难题,都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框架协议,粤港澳大湾区九市检察机关将通过以下五方面举措加强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检察协作:

一是异地检察办案协作

办理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相互申请查阅和调取关联案件的卷宗材料、法律文书,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需要异地调查取证的,可以向证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请求代为调查取证,相关法律文书应当注明具体的取证对象、方式、内容和期限等。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在其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应当予以协助,及时将取证结果送达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无法及时调取的,应当作出说明。被请求协助的人民检察院有异议的,可以与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进行协商;无法解决的,由承办案件的人民检察院报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决定。

二是统一执法司法尺度

结合司法实践,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海上跨境走私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侦查机关取证存在的共性问题,可以协商一致编印办理海上跨境走私刑事案件证据指引,提升打击海上走私刑事犯罪的侦查取证质量。坚持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领导和指导下,收集、整理执法司法难题,共同会商形成一致执法司法尺度,确保同案同处理;加强与香港、澳门方面的交流与协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不断探索在区际司法协助、法律法规政策通报与咨询、域外证据认定与转化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形成探索成果共享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检察涉外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三是数字检察共享机制

大数据是赋能跨区域检察机关办理海上走私犯罪案件创新发展的关键变量。九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树立数据共享共用理念和做法,做实数据治理、聚合、管理、应用。遵循分头建设、分散储存、关联应用的思路,可以互相利用已搭建的海上跨境走私犯罪法律监督模型,从中筛查可疑线索,破解该类犯罪发现难、预防难、监督难等问题。坚持大湾区治罪与治理一体结合,促进溯源治理,积极从类案中总结发现执法司法漏洞和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对向大湾区内异地制发检察建议的,应当书面征求被建议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意见,被建议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配合。

四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九市检察机关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协作机制联席会议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信息共享等工作。每年度可以视情况轮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交流沟通、介绍经验、讨论研究和协调解决疑难问题、分析研判打击海上跨境走私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发展态势。遇重大案件或紧急情况,可召开临时联席会议。召集方检察机关确定中心议题,会议围绕中心议题展开,联合办案各方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鉴定意见、调查结果等存在重大分歧的,由联合办案各方共同研讨协商,统一认识,解决分歧。对联席会议所议事项,以会议纪要等形式记录,九市检察机关按照纪要精神开展协作。

五是办案团队共育共建

从海上跨境走私案件类型、难易程度、业务特点、人员结构等实际出发,组建适应海上跨境走私案件办理需要的新型办案组织、完善专业化办案机构,提升专业化办理水平。九市检察机关通过联合组合或者自由组合方式,开展同堂培训、交流互访、课题研讨等,共享学习培训资源,不断提升办理海上跨境走私刑事案件办案能力和办案质效。

供稿:第二检察部  编辑:荔月、逸恒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