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难也要帮群众实实在在解难题。”这是闫伟检察官从事检察工作以来在心里许下的诺言。诺言背后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担当——为了真正以民事行政检察能动履职推动解决群众的糟心事和烦心事,闫伟始终用这句话来激励自己、勉励团队,并带领团队“依申请”精准监督、“依职权”主动监督,推动内外合力联动,打开了阳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新局面。
全凭一股韧劲,行政非诉“执行难”突破监督瓶颈
“要将线索核查作为办案的重要环节,绝不能流于形式。”这是闫伟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吐字清晰、坚定有力,透着一股“吃苦深耕”的韧劲儿,似乎能让人理解为什么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作为“行政检察”中的弱项,却在她任职不长的时间内就突破了办案瓶颈并呈现出迎头赶上的态势。
在2020年1月第三检察部成立后,阳江地区行政案件指定阳东法院集中管辖,因而阳春地区行政检察监督职权有限,第一季度甚至出现没有申诉人申请监督、无案可办的局面。据此,闫伟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敏锐地调整业务方向、转变思维模式,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为抓手,带领所在部门从被动接收申请转为主动发掘案源。 一方面加强与自然资源局、司法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建立了案件信息移交共享工作机制;另一方面协调法院查阅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台账、调取案卷材料,对怠于受理、消极执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摸排。
全体部门成员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对每一条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线索都进行认真研判,制订周密的调查核实计划,切实做到全面审查、深入研判,充分克服了案源线索少、切入点不清等因素的影响,在2020年6月就已受理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16件。自此,该院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办案数量和质量持续提升,2022、2023连续两年行政非诉执行检察建议采纳率排名全阳江第一。突出办理了“刘某成、梁某娟等12人非法占用土地强制执行申请系列案”,有效推动解决违建物“执行难、谁执行、如何执行”的问题,进一步指导95宗土地执法领域监督案件圆满办结,获得了良好的业务成效与社会评价。
在案件锤炼下,在共学共勉中,闫伟本人也实现了从业务精兵到部门领头人,再到全省检察条线优秀榜样的成功转型,先后于2020年获评广东省行政检察优秀检察官、2021年获评广东省第三批检察业务尖子、2022年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第八批先进个人。
紧盯一个瑕疵,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再审改判
敢于亮剑、善于监督,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司法公正,是检察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闫伟在司法办案中一直信奉的准则。如何才能做到“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作为第三党支部书记,闫伟坚持锚定党建业务深度融合的支撑点,把业务工作难点作为党支部工作重点,充分发挥党支部“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攻坚克难”的战斗堡垒作用,突出忠诚奉献“底色”和专业精进“亮色”,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先后获评广东省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阳江市先进职工小家、阳江市检察院集体嘉奖;办理的凌某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在2023年度广东省检察院专项评查中获评优质案件,其相关再审建议书亦获评全省优秀法律文书。
在对凌某某与黄某民间借贷纠纷民事执行案的监督过程中,闫伟发现法院向被告黄某邮寄送达开庭传票,但因地址错误被退回后未补正相关信息而径直公告送达。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程序上的小瑕疵,闫伟却精准捕捉、紧盯不放,决定另立民事审判结果监督案件,力求调查核实、深挖线索。
以支部为堡垒、以党员为先锋,闫伟带领第三党支部坚持发扬刻苦练兵、迎难而上的优良作风,详细调阅法院诉讼卷宗,并结合必要的查询、复印证据材料,一一辨明、挑出该案程序上诸多不合理之处,最终查明存在对被告黄某不规范适用公告送达程序等问题,导致发生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严重违反审判程序的情形,既侵害了民事诉讼主体的合法权利,又影响了司法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遂依法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得到法院采纳裁定再审。经进一步重新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到庭参加诉讼行使辩论权利。最终,法院撤销该案原判决并进行改判,有效帮助双方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饱含一腔情怀,行政争议终获实质性化解
“想不到找检察院挺有用。”这是一起发生在2016年的行政案件,当事人盘某辉公司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使用,被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法院受理该案的强制执行申请后,沟通协商电话打了又打,执行财产线索查了又查,仍于2017年以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为由裁定终结该案。后直到2020年盘某辉公司提出愿意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但希望免除滞纳金的申请,闫伟从而得知了该宗案件情况。
在闫伟看来,作为新时代的检察官,必须对“公平正义”有着更高的追求,就是要通过办案,实现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而化解行政争议则是行政检察监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因此,为切实化解行政机关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矛盾,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闫伟对该案依法开展调查,并在遵循自愿合法性原则、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围绕“行政处罚决定作出程序”“能否减免滞纳金”等核心争议,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将案件公开评议,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对话交流平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化解。
为保障听证会收到预期效果,闫伟带领第三检察部对听证会方案进行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主动联系当事人盘某辉公司进行走访,深入了解申请诉求,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同步加强与执行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形成化解合力;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代表等人员担任听证员。最终,该听证会得以顺利召开,系阳江地区首例行政争议监督案公开听证会;听证员们经认真评议,同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考虑减免滞纳金的做法,长达四年的行政纠纷得以消弭。
“为‘民’而来,‘行’则将至。”在闫伟心中,民事行政检察是一个极具荣光的工作,只要肯钻研、肯付出,为老百姓出实招、解难题,那种因检察履职带来的获得感、自豪感,就如点点星火汇聚成炬,激励着她不敢懈怠、不愿停歇。但闫伟不曾意识到的是,有着越来越多的检察人,学习她的理念,复制她的经验,她本身就是照亮检察征程的一道耀眼明光。
(文字:李林笑,编辑:覃永杰,校对:李林笑,监制:刘经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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