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和维护劳动权益的主要方式之一,对平衡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广东人社部门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职能作用,优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不断推动我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广东人社将用4期推文,重点介绍广东各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服务的典型案例。第四期,我们将分享开平市的经验做法,敬请关注!
开平市人社局联手市检察院打出组合拳
“劳动仲裁+检察监督”共促社会和谐
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显著增加,如何加强防范虚假仲裁、强化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履职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成为人社部门面临的重要课题。
2023年11月,开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该市检察院召开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签订了《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实施意见》,双方决定建立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联合普法等工作机制。通过引入检察监督,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审理,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主要做法:
加强协调配合,有效防范虚假仲裁
为防范因虚假仲裁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或涉及社保补缴等关乎公共利益案件,开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涉嫌捏造仲裁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作出虚假陈述等情形时,可通过线索移送、会商研判等方式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联合甄别、形成合力,为准确防范和打击虚假仲裁、减少负面因素影响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检察参与,监督仲裁正确履职
在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等利用职务之便涉嫌参与虚假仲裁或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存在怠于履职、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开平市检察机关进行全流程监督。通过加强对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指引、督促仲裁机构及办案人员正确履职,不断促进办案程序公正,法律适用准确,筑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权威性和公信力。
健全衔接机制,多元共促和谐稳定
仲裁机构与检察机关双方指定专人负责仲裁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建立工作联络机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检察监督工作有效衔接。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案件通报以及联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领域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强化配合,推动仲裁和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机制长效和可持续运行。
下一步,开平市人社局将持续推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公信力建设,不断深化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发挥联动监督机制作用,依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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