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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2月14日消息,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山西省纪委监委扎实工作,“红通人员”、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常高才回国投案。
▲“红通人员”、原山西省质监局局长常高才回国投案。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公开报道显示,常高才出生于1957年1月,山西夏县人,早年在山西省人事厅、省委政法委工作,曾任山西省司法厅副厅长。
2001年4月,常高才升任山西省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2011年3月,出任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7年5月,常高才卸任,到龄退休。
一年后,即2018年底,山西省通报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其中,因违规新增注册燃煤小锅炉,时任省质监局局长的常高才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常高才涉嫌职务犯罪,于2019年外逃。2019年9月,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4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办案机关已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其涉案财物。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海外不是法外,外逃永远没有出路。我们将持续深化反腐败国际合作,坚持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奉劝外逃人员认清形势、放弃顽抗,尽早回国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文章来源:广东普法综合整理,主要内容源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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