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法院:“法侨”联动,高效解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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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法官,我还有啥法子啊?”11月初,台山市侨联的特邀调解员李健裕找到了台山法院台城人民法庭庭长、法官黄炯璋。李健裕2次调解一起涉侨案件,但效果不理想,遂向黄炯璋要一剂良方。

在黄炯璋看来,李健裕是一名优秀的特邀调解员,成功处理多起涉侨抚养权纠纷、祖屋继承或被侵占等纠纷,获得广大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高度肯定。台山市被誉为中国第一侨乡,侨胞遍布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素有“海内外两个台山”之称,涉侨纠纷自然也不少。基于对台山市侨联的信任,很多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遇上麻烦事时会首先想到侨联。“可惜我能力有限。”李健裕说。

为了找到突破口,李健裕向黄炯璋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并全面复盘他的调解经过。李健裕提到,黄伯定居香港,2003年曾回乡购买了一套坐落于台山市台城某街6号之一夹层3房的房屋,自2004年7月开始按时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但并未实际居住使用。今年6月,黄伯房屋的排污管道堵塞造成下水道返水,导致房屋墙体及家具受损,造成其损失17万多元。黄伯认为系公共排污管堵塞所致,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无果后,向台山市侨联寻求帮助。

李健裕表示,他实地查看黄伯房屋受损情况,并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和多番说理,但物业管理公司坚持系黄伯自家下水道问题,双方各执一词。若聘请专家进行鉴定,费用高、耗时长。但黄伯房屋受损的墙体需要尽快修复,等不起。

“你要找的良方,其实很简单,就是责任与金额两个问题。”听了李健裕的描述,黄炯璋给出了解决之道,讲起了“如我在诉”理念——换位思考,如我在诉。只有清楚了当事人不服的关键点,才能疏通堵点,促进矛盾化解。首先要理清责任,把法理、道理说通讲透,讲到群众的心坎上。其次,对“占理”的一方,劝解其宽容大度,多体谅对方难处。对“不占理”一方,要引导其坦诚面对纠纷,适当运用身边人故事和类案的处理结果,促使当事人自我分析,鼓励其主动担责。

李健裕恍然大悟。两三日后,他便信心满满地再次找到黄炯璋,邀请黄炯璋一同前往现场,见证调解并制作民事调解书。

黄伯(左一)介绍房屋受损情况。台山法院供图

调解员(右一)查看家具受损情况。台山法院供图

李健裕一针见血地指出,该小区的化粪池较小,且同一小区多名业主都反映曾遭遇过下水道反水的问题,公共排污管道堵塞的可能性较高。而黄伯的水电费缴费清单,证实了该房子常年无人居住使用,业主下水道问题可能性较小。

未等物业管理公司反驳,李健裕转而指出,黄伯没有及时发现下水道反水,导致损失扩大,也存在一定责任。

李健裕思维缜密,分析得有理有据,让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心服口服。至于赔偿金额问题,李健裕继续指出,17万多元是购入价,现值仅4万多元。根据责任划分,提议物业公司赔付3万元。

当天,黄炯璋便马上在现场制作了一份民事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名确认。

案虽结,事未了。黄炯璋认为,要增强风险意识,主动前置纠纷应对,才能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于是,他总结此次纠纷的诱因,向物业管理公司建议要加大对化粪池的定时清理工作,遇上暴雨天气更要及时清洗下水道以防堵塞,还要加大保安巡楼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同时,建议黄伯指定房屋管理人,定时查看、加强管理。

11月29日,黄伯向台城法庭赠送了一面锦旗,并告诉黄炯璋,物业管理公司已经依约赔付,他的房子也开始修复了。

黄伯(右二)向法庭赠送锦旗。台山法院供图

充分保障海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合法权益,增强侨胞和港澳台同胞对家乡良法善治环境的情感认同,是台山法院构建“法+侨”联动机制的工作目标。“法侨”联动,充分融合了法庭成熟的调解经验和侨联对侨胞情况的了解,将解纷阵地前移,使大量的涉侨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撰文】叶芷晴 关艳莹

编辑 钟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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