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女星周海媚因病去世,网络上叹息声未平,风波再起——疑似其生前送医的病历在网上流传,引发热议。
12月14日,北京“顺义警方”微信公众号通报,12月11日,符某某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泄露病患个人病历,是否属于泄露他人个人隐私?利用公职之便获取他人隐私信息面临什么处罚?南方+记者就相关话题采访法律界人士。专家表示,若病患隐私被泄露,家属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犯病患隐私,属于从重处罚情节。
泄露病历涉嫌侵犯隐私权
泄露病历侵犯病人什么权益?如何维权?
“病历涉及的不仅仅是个人信息,还涉及隐私,其往往是隐私权的重要物质载体。”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瀚说,侵害隐私权要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1226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保密。泄露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广东拙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黄世峰介绍,在警方调查后,确认系医院员工擅自泄露病患的病历,那么该员工已经属于泄露病患隐私,构成民事侵权。
“公安机关可以行政处罚的方式对其进行行政拘留、罚款等处罚,家属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提起民事诉讼。”黄世峰说。
医疗机构应严遵医疗保密原则
从警方通报中得知,当事人系利用在医院工作的便利泄露信息,矛头直指医疗机构对病患个人信息的保护漏洞。
今年9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并发布了《患者安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明确提到:防止数据泄露、毁损、丢失,严禁任何人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在黄世峰看来,在该案中,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病患的个人病历散播,已经属于从重处罚情节。“除了承担民事责任,根据医师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泄露隐私的工作人员还可能受到罚款、暂停执业活动、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关处罚。”他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第九款,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医院本身如果存在制度和监管上的不足,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张瀚指出,该事件也提醒医疗机构严遵医疗保密原则,确保患者的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南方+记者 杜玮淦 关喜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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