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高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八次会议。高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国锋,副主任吴小红、赖建才、黄艳及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李国锋主持会议。高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张辉,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林淦国,高州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高州市人民法院、高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报告。
会议审议和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经表决,会议决定任命杨昊龙为高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李炜、林茂凡为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郑耀志等145人为高州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撰文】邱茜 通讯员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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