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针对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江城区人民检察院以《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办理了阳江市首起扬尘污染防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整改前存在施工场地未设置合规围挡、露天堆积沙石土方等问题。
江城区检察院干警发现,市区高凉路万山汇景东边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施工场地未设置合规围挡、露天堆积沙石土方等问题,极易激起扬尘,造成大气污染。
调查核实后,该院及时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2份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阳江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督促做好工地围挡、物料土方覆盖、道路泥浆清洁等工作。
整改后施工场地已加装围蔽设施,裸露的沙土也被铺上了防尘网。
一周后,江城区检察院开展“回头看”,发现施工场地已加装围蔽设施,裸露的沙土也被铺上了防尘网,符合相关整改要求。下一步,江城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大局,与相关行政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筑牢扬尘污染“防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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