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持刀伤人者已被刑拘,所持非管制刀具

南方+ 记者

12月10日,广州公交公安通报广州地铁9号线持刀伤人事件:

2023年12月9日19时25分许,广州地铁9号线开往飞鹅岭站方向的列车上发生一宗伤害案件。刘某(男,19岁)因被张某(男,48岁)的小孩在车厢内嬉戏期间撞到,与张某发生口角,后持随身携带的小刀(刀刃长6.5厘米,塑料刀柄)对张某进行伤害。警方接报后立即派员到场处置,将嫌疑人刘某当场控制。

案件发生后,张某及时被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初步鉴定已达轻伤。目前,刘某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随后从广州地铁了解到,经初步核实,该名男子持一小刀在车厢与另一乘客发生冲突,该小刀刃长6.5厘米,塑料刀柄,为非管制类刀具。司机发现后立即通知车站工作人员到场处理,随后警方到场控制。

广州地铁方面表示,“通过暴力和肢体冲突的方式解决纠纷并不可取,出门在外多一份谦让多一份宽容,因一点小事就‘冲动’很不值得。”

Q:地铁管制刀具有哪些?

A:根据《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禁止乘客携带的管制器具包括:

(一)管制刀具: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以及属于《管制刀具认定标准》规定的管制刀具范围的陶瓷类和各类武术、工艺、礼品等刀具。

(二)其他器具: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弓、弩、防卫喷雾器等。

南方+记者 郑慧梓

编辑 钟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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