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200元、扣9分!车停应急车道上,司机在车内......

惠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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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车道是救援通道

更是生命通道

随意占用应急车道属违法行为

但有驾驶人心存侥幸

在应急车道停车

居然只是为了换件衣服......

11月21日15时2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在辖区高速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桂C号牌小轿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该车没有打开双闪灯,车后方也没有摆放三角警示牌。民警立即做好安全防护并上前查看情况,走近一看,发现该车驾驶位空无一人,后排位置却有一人光着膀子正在换衣服。

该车驾驶人称:“我是跑工地的,衣服很脏,打算去购买配件,想着马上到高速收费站了,换好干净衣服后到达目的地。我就是图方便,是第一次犯这种错误的。” 民警对该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高速公路上非紧急情况下不能随意停车。

随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该车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的行为依法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在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一次记6分

哪些情况下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1

社会车辆

当车辆突发故障或事故,包括爆胎、发动机异常、变速箱不工作等,继续行驶将危及到车内乘客的安全,此时可将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上,同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夜间、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加大到200米)放置三角警示牌以警示后方来车。

相关人员撤离至护栏外,报警等待救援。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2

执行紧急任务

工程救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的车辆,可以使用应急车道。

广西交警提醒

广大驾驶人应当

正确使用应急车道

对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不可随意占用应急车道

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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