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阶段以来,普宁市公安局以“靖阳2023”专项行动为抓手,强势推进“断卡”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11月21日至12月5日,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人员共67名,其中刑拘12名、行政处罚30名、训诫25名,强力震慑涉“两卡”违法犯罪行为,守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案例一:
吴某某于2023年2月通过微信“附近的人”认识一陌生男子,该陌生男子向吴某某借银行账户用于员工的工资结算,并承诺事后会给吴某某几百元好处费。吴某某便将银行卡及手机借给对方操作,后发现其支付宝、银行账户、微信均被冻结。吴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吴某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1万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
陈某某于7月3日起,将其名下的银行卡借给朋友陈某某用于收取货款。陈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有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某处以罚款15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
陈某某于11月4日在路边看到一个收租、收购银行卡的小广告,后与对方进行联系,并以3000元的价格将其名下的一张民生银行卡出售给对方,并为其操作收款、转账。
陈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文字】吴妍萱 通讯员 陈少虹 余承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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