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刘畊宏女孩”“魔鬼帕梅拉”“美丽芭蕾”
等健身运动逐渐火热
“燃烧我的卡路里”成为热潮
市民对于日常消费的需求
从吃喝玩乐转向健康和运动
健身行业快速发展,随之而来是办卡难退、霸王条款、停业跑路等消费纠纷不断。据统计,今年以来,桂城市场监管所受理健身行业消费投诉举报高达584件,同比超20%。
消费者如何才能避免落入商家陷阱,
避免让“健身”变成“伤身”呢?
桂城市场监管所特别推出
《以案释法之“健身房消费陷阱”》
系列短视频
带大家擦亮双眼避免掉坑!
拒绝退费还有理?
小张在桂城A健身房花费一万多元购买20节私教课,并办理一张健身卡,之后因工作调动不再在桂城居住,故向商家进行协商,申请扣除已消费金额后退还部分私教和健身卡费用。商家却表示,所签订的服务合同指明“课程售出概不退款”,小张是在知晓该协议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以此拒绝退费诉求。
“概不退还”属无效内容!
在健身瑜伽等服务合同中,常会见到“本卡一经售出不予退款”等类似的条款,甚至要求消费者在服务合同中亲自书写“不退款、不转让”,实际上这些都是典型的霸王条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像这类条款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不合理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限制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实际上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对消费者不具有约束力。
市场君在此
提醒广大消费者
签订健身房服务合同时切记要仔细阅读
对违约条款、免责条款等
重点条款认真审查
对霸王条款坚决说“不”!
来源:南海区市场监管局桂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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