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下午1时许,汕头交警高速公路大队接到“110”警情指令,称有一辆号牌为湘A/G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疑似因发生故障,停留在揭惠高速公路(惠来往汕头方向)K34+800处,占据着主车道和应急车道,存在着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高速公路大队一中队接报后,迅速联合高速公路路政、拯救、养护等相关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处置。为防止发生道路拥堵和次生事故,民警现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在故障车辆周边区域摆放反光锥桶对后方车辆进行安全提醒,并指挥过往车辆减速有序通过。
经公安交警部门与高速公路路政、拯救等部门通力协作,该故障车辆被拖离高速公路,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道路交通迅速恢复正常。
经了解,该车驾驶员石某表示其车上装载着29吨汽油,打算运往江西省,途经该路段时因车辆气缸突然爆裂而无法继续行驶。民警对石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车辆占用行车道干扰高速公路的正常行车秩序,增大追尾、剐蹭等事故发生风险,要求驾驶员平时要注意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尤其是客货运车辆驾驶人,更要对车辆的安全状况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行驶,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驾驶员诚恳地接受了交警的批评教育,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高速公路上安全行车“任重而道远”
为了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驾乘人员都应提高
安全行车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一旦车辆发生事故或出现故障
请牢记这九个字
车靠边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驾驶员应将车辆转移到应急车道,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摆放三角警告牌(雨雾天距离延长至200米,转弯处发生事故 需摆放在弯道入弯前),提示后方来车。如果确实无法移动车辆,也应该做好上述安全警示措施。
人撤离
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后,无论车辆能否移动,驾乘人员都不要留在车内,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逗留,要第一时间撤离到护栏外的安全地带等待救援,并且视线一定要朝向后方来车方向,注意观察来车动态,确保自身安全。
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导致车辆无法移动,同样应打开双闪警示灯,在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人员全部撤离至护栏外,并报警等候。
如果车上有人员受困,应在事故车后摆放三角警示牌,未受伤人员撤离到护栏外报警,拨打120、119或110,等候救援。
一定要记住:人员撤离现场最关键!
即报警
驾乘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后,立即拨打110报警,向接警员描述车辆位置、能否开动、有无人员伤亡及伤亡情况等现场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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