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已经来临
有些人已忍不住“野味”的诱惑
提起非法狩猎
很多人都会觉得
只有狩猎、贩卖珍稀野生动物
才会触犯到法律,逮几只鸟不算什么!
如果你也是这么想,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国家法律明文规定
禁止非法狩猎、杀害野生动物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9日2时许,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雷州市纪家镇海沙村附近田坑处使用捕鸟网、诱鸟录音机、弓弩等工具捕抓候鸟,案发当晚被雷州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并被缴获用于捕鸟作案工具,未捕猎到候鸟或其他野生动物。
雷州市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23日对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在生态平衡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猎捕野生动物则构成非法狩猎罪,不再以捕猎的数量和价值为衡量标准。希望广大市民爱护野生动物,遵纪守法,拒绝使用、买卖、交易、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发现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切勿以身试法,触犯红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非法狩猎罪】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之规定:违法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341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价值1万元的;
(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四)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8修正)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禁止使用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等工具进行猎捕,禁止使用夜间照明行猎、歼灭性围猎、捣毁巢穴、火攻、烟熏、网捕等方法进行猎捕,但因科学研究确需网捕、电子诱捕的除外。 前款规定以外的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并公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12月1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禁止在广东省境内使用粘网(捕鸟网)、鸟类电子诱捕装置.......
湛江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2月25日发布《关于加强野生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张网、弹弓、放音设备、探照等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鸟类等陆生野生动物。
来源:雷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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