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潮南公安”公众号发布公示两则。
其一,经汕头市潮南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同意对陈汉鹏等4人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其二,经汕头市潮南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拟同意对何浩全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人员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公示中表示,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汕头市潮南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的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南方+记者 沈丛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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