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百科 | 汇总征税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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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征税Q&A

什么是汇总征税?

答:汇总征税是海关开展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模式。在企业提供税款总担保的基础上,海关对企业一个月内多次进出口货物的应纳税款实施汇总计征。简言之,汇总征税实现“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改革了传统的“逐票审核、先税后放”征管作业模式。

 海关汇总征税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答: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第45号(关于优化汇总征税制度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关于启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汇总征税具备哪些优势?

答:1. “先放后税、汇总缴税,提高通关效率”。

汇总征税模式下,企业可先提离货物,后在规定纳税周期内对已放行货物自主集中缴税。

2. “一地备案、全国通用”。

企业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汇总征税总担保,经海关备案后,企业可在保函、保单列明的受益海关开展汇总征税业务。

3. “减少企业资金压力,降低通关成本”。

汇总征税是对一个月内的进口货物先予以放行,下个月再完成税款集中电子支付,企业资金管理更加灵活,能有效缩减企业资金压力,降低通关成本。

企业如何进行汇总征税备案?

答:1. 企业向海关提供汇总征税总担保保函或保单,实现电子联网的担保机构可自动传输。如企业是在未开通电子保函传输系统的银行开具保函,则可持纸本保函至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进行纸本备案。

2. 海关备案汇总征税保函。备案成功后,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查询到汇总征税总担保状态。

汇总征税的通关缴税流程?

答:1. 企业申报时,选择汇总征税模式,选取有效的总担保备案编号。

2. 如无布控、查验等要求,系统对汇总征税报关单对应的总担保额度核扣成功后,海关即可放行货物。

3.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提醒:在总担保的有效期内,海关对担保额度进行智能化管理,担保额度循环使用,即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后,企业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办理海关汇总征税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除“失信企业”外,所有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均可适用汇总征税模式;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应是进出口报关单上的收发货人。企业是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用户,并向海关提供符合要求的税款担保。

企业办理汇总征税备案需提交什么材料?

答:企业仅需提供保函或保单。

汇总征税税收担保有哪些形式?

答:申请汇总征税的企业应向海关提交税款总担保,总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金、银行保函、关税保证保险、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等,由企业注册地海关负责备案。

目前160余家银行及集团财务公司可以为企业出具银行保函。太平洋财险、中银保险、中国平安、中国大地、中国人寿、阳光财险、太平财险等多家保险公司可以为企业出具关税保证保险。

 如何备案汇总征税保函,审核时限多久?

答:如果使用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系统,企业、银行无需再向海关递交汇总征税保函纸质文书。

审核时限一般为1-3个工作日内。如果保函是外资银行和尚未开通电子传输系统的银行提供的,可向注册地直属海关关税职能部门提交纸本保函进行备案。

汇总征税税款缴纳期限?

答:汇总征税报关单可在生成税款信息之日起15日内或次月第5个工作日前缴税,均不产生滞纳金。若未在此期限内缴税,其滞纳天数为生成税款信息之日起第16日至缴税之日。

对“两步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并且概要、完整申报跨月的,企业以完整申报时间的次月第5个工作日为缴税期限。

企业未按缴税期限缴税海关会如何处理?

答: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海关将进行催缴,必要时径行打印海关税款缴款书,交付或通知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税的,海关通知担保机构履行担保纳税义务。

汇总征税保函过期可以延期吗?具体需要怎么办理?

答:汇总征税保函可以延期,通过电子传输系统传输保函变更信息即可。如为纸本保函,则需提交纸本修改函。

汇总征税保函过期后不再续保,汇总征税应在多少日前缴纳?是在保函到期日前还是次月5日前?

答:企业应于每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完成上月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缴纳税款与保函是否到期无关,保函到期仅是不能使用。

企业已开通了关税保证保险模式还能否开通汇总征税模式?

答:关税保证保险是并行于保证金、银行保函的一种担保方式,既可用于征税要素担保、纳税期限担保,也可用于汇总征税。税款担保事宜可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0号(关于深化海关税款担保改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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