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担任同学们的法治副校长,我感到非常荣幸。”
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即将到来之际,12月1日下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键从广东实验中学党委书记全汉炎手中接过聘书,正式受聘为广东实验中学法治副校长。
民法典和未成年人有哪些关系?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如何预防校园欺凌……聘任仪式结束后,冯键以《坚持良法善治,守护“少年的你”》为主题授课,受到在场师生的热烈欢迎。
冯键谈到,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其中,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履职贯穿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今年1月至10月,广东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67人。
聘任仪式上,冯键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学校赠送法治教育图书。
【课堂笔记】
12月1日的“法治进校园”活动中,冯键为广东实验中学的同学们上了一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记者结合课堂内容,梳理以下几个知识点:
1、什么是“法治副校长”?
法治副校长,是指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推荐或者委派,经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聘任,在学校兼任副校长职务,协助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安全管理、预防犯罪、依法治理等工作的人员。
截至目前,广东共有3035所学校聘请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155位检察长。
2、什么是“一站式”办案机制?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时,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该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受害未成年人的隐私,也将其心理伤害降到最低。
截至目前,广东检察机关牵头或参与共建“一站式”办案区229处,实现21个地级市全覆盖。
3、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近年来,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2020年至2022年,广东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938人。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普遍存在发现难、发现晚、取证难等特点。
202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国家监委、教育部等九部门共同签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了9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有关单位和个人须立即报案。
强制报告的报告主体主要包括:居(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旅店宾馆等。数据显示:过去3年,广东检察机关持续加强重点领域整治,在校园安全、社会综合治理等领域开展小专项监督行动36个,参与排查旅馆、宾馆、酒店等场所3845家,整改1120家;排查酒吧、网吧等娱乐场所1112家,整改732家。
强制报告制度是否履行到位,就是上述整治工作的重点之一。
4、未成年人犯罪后会受到处罚吗?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未经父母同意,给主播打赏,可以要求返还吗?
这个问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典针对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成熟程度和认识能力特殊情况,规定不满8周岁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包括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做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
当然,具体情况仍需具体分析。“如果行为明显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的,即为受限制的民事行为。”冯键举例谈到,一些小孩瞒着父母给主播打赏几万甚至上百万元,事后父母也不同意的,这种打赏行为实际上是无效的,可以要求返还。
6、无故遭受同学排挤,我被“校园欺凌”了吗?
算。法律规定的“学生欺凌”,它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
冯键用“打、骂、毁、吓、传、排”六个字概括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其中,“排”就是指怂恿或说服同伴排挤、孤立受害者,使受害者被排斥在团体之外,让受害者感到被排挤。
7、遇到不法侵害,应该怎么办?
冯键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确立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可以找父母、老师、学校,也可以直接向司法机关求助。
南方+记者 孟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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