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诈犯罪紧盯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宝妈”,最高检:高度关注!

佛山检察
+订阅

最高检指出,由于当前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更多围绕其所掌握被害人个人信息,并利用被害人关注点、情感痛点、人性弱点,采用不同话术类型实施诈骗,因此被害人年龄、职业、经历、地域等已不再是决定诈骗能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老年人、未成年人和“宝妈”三类受害群体值得高度关注。

面对老年人,犯罪分子往往以投资养老产业、销售收藏品、保健品、提供老年人诊疗服务等为名,对老年人实施诈骗,被害人数较多,涉及老年人“养老钱”“治病钱”。如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保险公司客户信息,专门挑选缺少金融领域知识、防范意识较低的老年人为目标,假冒保险公司、银行银保中心客服人员身份,诱骗老年被害人购买虚假基金、理财产品,骗取20余名被害人共计270余万元。

面对未成年人,犯罪分子多以未成年人沉溺网络游戏、盲目追星等特点,以出售游戏点卡、皮肤、为明星投票打榜为名实施诈骗,不仅给未成年人所在家庭造成经济损失,也使其产生心理阴影。如甘肃省敦煌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在网上发布免费赠送游戏皮肤的虚假广告,引诱未成年人浏览,并主动联系其使用家长手机扫码,骗取多名未成年人钱款。

面对“宝妈”群体,犯罪分子则利用一些“宝妈”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关系不和谐、急于在互联网上寻找兼职工作的心理,以介绍工作为名收取介绍费、入门费等实施诈骗。如浙江省嘉善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诈骗案,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发布虚假的兼职信息骗取被害人加盟费,并引诱被害人吸收他人加盟缴费,成为诈骗犯罪的“帮凶”,近万名“宝妈”参与其中,诈骗金额达1.3亿元。

检察机关提醒,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犯罪手段和方式不断升级演变,广大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坚决做到“不轻信、不贪利、不点击、不泄露、不转账”。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免责声明:本文由南方+客户端“南方号”入驻单位发布,不代表“南方+”的观点和立场。
+1
您已点过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

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频道查看

还没看够?打开南方+看看吧
立即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