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9日从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年11月,经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批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新命名36个城市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在该批次36个城市中,佛山作为广东省唯一城市入列。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的重点工程。目的是以创建工作为抓手,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性,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完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作为全国制造业名城、广东省第三座经济总量超过万亿元的城市,佛山市也是闻名遐迩的美食之都。如今,佛山正打响食品安全的“金字招牌”。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过程中,佛山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机制创新推动属地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全市“一盘棋”全员抓落实。在此基础上,佛山持续强化溯源管理、创新智慧监管、推进“两法衔接”、壮大产业集群,多项“示范引领”项目成效显著。
【撰文】华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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