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370乘客家属索赔案开庭,此前已对马航等相关方提起多轮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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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间,MH370乘客家属辗转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已对马航等相关方提起多轮诉讼。

据央视新闻报道,乘客家属提起的民事赔偿金额在1000万至8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因为各家情况不同,所以数额也不同,赔偿费用中很大一部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南方周末记者 陈怡帆 南方周末实习生 陈丹

责任编辑 | 钱昊平

2023年11月27日,马航MH370乘客家属索赔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人民视觉供图)

2023年11月27日,马航MH370乘客家属索赔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人民视觉供图)

2023年11月27日上午,马航MH370乘客家属索赔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并非单一诉讼,四十多名家属分别独立起诉马航及相关方,被告有马来西亚航空公司(老马航)、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新马航)、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等。庭审将从11月27日持续到12月5日左右。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开庭第一天,原被告双方尚没有进入质证环节,马航方亦未提交新证据,都在走法律流程。

事故发生近十年后,这起空难能否在中国迎来它法律意义上的结局?

先后在美国和马来西亚败诉

这并非第一起针对MH370事件的诉讼。

近十年间,MH370乘客家属辗转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已对马航等相关方提起多轮诉讼。

MH370的出发地为马来西亚吉隆坡,目的地为中国北京,运输中没有中转或经停。对于这类国际航空运输事件,其民事管辖权的归属,主要参考的国际条约为1929年制定的《统一国家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1999年制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下称《蒙特利尔公约》)。

其中,后者定立了民航空难赔偿标准,并具有优先适用的效力。中国、美国和马来西亚均为《蒙特利尔公约》的缔约国。

《蒙特利尔公约》第三十三条规定,损害赔偿诉讼可由原告选择向承运人住所地、主要营业地、主要订立合同的营业地、目的地,以及特定情形下乘客的固定和永久居住地的法院提起。

这意味着,在MH370空难案件中,马来西亚和中国均具有管辖权。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2016年初至3月7日前,中国家属分别在美国、马来西亚和中国起诉了马航及相关方。

其中,在美诉讼主要分为两类,一是依据《蒙特利尔公约》向马航和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一是向飞机制造商波音公司提出产品责任诉讼。

曾为一起空难的家属代理过跨国诉讼的律师郝俊波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美国的空难赔偿标准在全世界最高,所以世界范围内,几乎任何一个国家发生的空难,只要飞机上有和美国的连接点,如发动机或零部件为美国公司制造,各国的代理律师都会争取在美国起诉。

资深国际航空律师詹姆斯·希利-普拉特在2021年曾撰文指出,基于陪审团、对丧亲应无限补偿的认可等多种因素考量,美国法院就空难死者的平均判赔金额为全球最高,可达520万美元。

实际上,郝俊波表示:“近些年国外空难被美国法院审理的可能性非常低,一般都会被驳回。”

2018年,美国多地区诉讼程序(multidistrict litigation)法官以不方便法院(forum non conveniens)(不方便法院原则,是指法院受理涉外案件后,考虑到案件审理中的诸多不方便因素,认为由其他法域的法院审理更加方便,因而放弃对案件的管辖权)为由驳回所有MH370失踪引发的诉讼,法院认为马来西亚法院更适合审理这些案件。家属选择上诉,2020年,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支持原判,驳回了所有家属在美国的诉讼。

2017年3月,15名中国家属,在马来西亚以“疏忽”的罪名起诉了马来西亚政府、马来西亚军方和马来西亚民航局,要求公开真相。2018年,马来西亚法院以证据不足裁定家属败诉。此外,从2016年到2020年,家属们在马来西亚起诉马航、马政府等案件也因证据不足败诉。

审理不受国外诉讼结果影响

MH370案在国内的诉讼最早可追溯至2016年。

由于马来西亚民航局在2015年宣布,马航MH370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人员全部遇难,随后马航宣布对每个MH370失事乘客家属赔偿252万元人民币,但要求家属放弃对马政府、马航、马军方、波音公司追责。

当时,有近三分之二的家庭拒绝签署和解协议。

2016年,一部分未签署协议的家属,到北京铁路运输法院起诉马来西亚航空公司、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波音公司、罗尔斯—罗伊斯控股有限公司、安联保险集团。

2016年3月,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发布消息称,已立案受理马航MH370航班失事乘客民事索赔诉讼36件。2017年底,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就此案召开庭前会议,后在北京市高院指定下,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管辖。

2020年,几乎所有在国外败诉的家属都回到中国法院起诉。

部分家属的代理律师张起淮此前接受采访时表示,9年多的时间内,法院积极推动双方和解,家属与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及保险公司等相关方和解的占了一大半。截至2021年3月,有89个家庭拒绝和解。

此前,中国失事乘客家属在美国和马来西亚的诉讼均未获法院支持,这一结果是否会影响国内诉讼?

按照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于中国和外国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一方当事人向外国法院起诉,而另一方当事人向中国法院起诉的,国内法院可予受理。判决后,外国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请求国内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对本案作出的判决、裁定的,不予准许;但双方共同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对于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已经被国内法院承认的,当事人再以同一争议向国内法院起诉的,不予受理。

一位不愿具名的民事诉讼法学者向南方周末记者表示,通俗来讲,即便是在国外胜诉的民事案件生效判决,需在国内申请执行,也应先向国内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法院审查通过后裁定承认其效力,发出执行令。

“而对于在国外败诉的民事案件,首先无需申请执行,其次只要没有特殊规定,当事人在国内仍能以相同事实和案由起诉。”前述学者告诉南方周末记者。

中国与马来西亚虽签订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马来西亚政府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但该双边条约约定内容为刑事案件,并未将民事争议的司法判决纳入考量。

这意味着,MH370乘客家属此前在国外的诉讼结果并不会影响中国法院对该案的审理。

据央视新闻报道,乘客家属提起的民事赔偿金额在1000万至8000万元人民币之间,因为各家情况不同,所以数额也不同,赔偿费用中很大一部分是精神损害抚慰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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