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享未来,清远出台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南方+ 记者

11月24日,笔者获悉,由清远市发展改革局会同清远市妇儿工委办、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起草的《清远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近日经清远市人民政府审定同意正式印发。

《实施方案》将通过实施6项行动、10项重点工程、57项任务指标,力争到2025年,建设1个儿童友好县(市、区)、10个儿童友好镇(街道)、20个儿童友好基地;让儿童友好建设成为清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导向。重点从“强制度、提服务、保权益、拓空间、优环境、促参与”六个方面提升儿童福祉,分阶段、分步骤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通过试点探索、以点带面、逐步深化,让儿童友好成为全社会共同理念、行动、责任和事业,全面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及身心健康。

在儿童友好政策深化行动方面,健全推进儿童优先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在城市发展重大规划、政策和项目决策中引入儿童影响评价;推动公共资源配置优先满足儿童需要,儿童发展相关服务项目贯彻落实国家、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引入“1米高度看城市”儿童视角,推进儿童友好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 健全完善儿童保护相关工作体制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体系;对标关于儿童友好社区、公园、出行、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学校、基地和母婴室等领域建设指引,深化儿童友好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通过儿童友好权利保障行动,加强残疾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进一步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协同推进儿童残疾预防、早期筛查、诊疗康复一体化服务;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和中小学生欺凌多部门合作工作机制。

实施儿童友好空间拓展行动,推进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强新建小区和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儿童友好社区建设;

完善社区儿童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加强儿童游戏场地规划建设;提升儿童街道活动安全,打造儿童友好街道;大力推进儿童友好街道、社区、学校、医院、图书馆、公园、实践基地、科普场所、出行项目等各类儿童友好基地建设。

《实施方案》还从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分批推进、加强宣传交流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保障措施。

南方+记者 黄剑琴

通讯员 清远市妇儿工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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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梁杰
校对 梁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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