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不缴纳罚款,会产生什么后果?最新解答来啦

三水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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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为大家进行一些交管业务的详细解答!

赶紧来看看有没有你想问的啦!

问:已持有澳门驾驶证,应该怎样换领大陆驾驶证?

答:根据公安部与澳门特区政府签署的《内地与澳门关于互认换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协议》的相关规定,对于澳门永久居民,持澳门轻型汽车(B类)及以上准驾车型驾驶执照,可换领内地小型汽车(C1)驾驶证或小型自动档汽车(C2)驾驶证,持澳门轻型汽车(B类;限制只可驾驶自动变速箱轻型汽车)准驾车型驾驶执照的,可换领内地小型自动档汽车(C2)驾驶证,无需参加考试。办理时需提交澳门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公安机关的住宿证明;身体条件证明;澳门机动车驾驶证。非澳门永久居民或持有的澳门准驾车型非上述两类的,还需参加考试。

问:个人的佛山车辆登记证书丢了,可以异地补领吗?

答: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 164 号) 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

问:若以旧换新购置的新电动自行车,旧号牌还能用吗?

答:不能。

电动自行车不能使用原来的号牌,新注册电动自行车重新核发新号牌号码。

问:年龄超过60岁了,还可以驾驶大型客车吗?

答:不可以。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不得驾驶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应当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换领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或者小型自动挡汽车的机动车驾驴证,其中属于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

问:个人车辆到窗口处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需带什么材料?

答: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2、违法当事人身份证;3、机动车驾驶证。

问:什么情况下会产生滞纳金?

答:违法行为人自接到《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需15天内通过交管“12123APP”缴纳罚款,超过15天未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不超过本金)

问:逾期不缴纳罚款,会产生什么后果?

答:逾期不缴纳罚款除了产生滞纳金外,如有记分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不会被清零。

问:异地驾驶证到期且丢失,可以在佛山同时办理补证和换证吗?

答: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六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并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向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九条规定的换证、补证业务时,应当同时按照第六十四条规定办理。

来源:三水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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