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家庭力量,守护“少年的你”!汕头市检察机关打造“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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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常年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管教,也缺乏关心和沟通,感谢检察机关不起诉并进行家庭教育指导,让孩子的人生重回正轨。”在结束半年的观护帮教考察后,未成年人小陈的父亲向检察官连声感谢。

小陈曾是一名“问题少年”,寻衅滋事殴打他人,之后他主动投案获得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在接受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后,他改恶从善重返校园。小陈的人生得以重启,得益于汕头市检察机关打造“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的创新探索。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通过不羁押及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运用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引入司法社工专业化帮教等措施,为迷途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指明方向,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汕头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家庭教育指导主题活动。郭妙佳 摄

汕头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家庭教育指导主题活动。郭妙佳 摄

“问题少年”接受观护帮教

时间回到2021年,刚满16岁的小陈和吴某等3名朋友在一家餐饮店用餐。期间,吴某等人认为同在店内的黄某说他们的坏话,于是在黄某离开时尾随到巷子,并使用木棍追逐殴打黄某致其受伤,之后众人离开现场。经法医部门鉴定,被害人黄某的伤情达到轻微伤。小陈参与持木棍追逐殴打他人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

“这起案件和家庭教育缺失分不开关系。”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小陈的父母常年忙于工作,对小陈疏于管教和陪伴,加上小陈处于青春叛逆期,导致其不良的行为习惯逐步演变成犯罪行为。

据小陈的父亲介绍,小陈小时候家庭关系还算和睦,但随着孩子年龄增长,亲子间开始出现代沟,他们无法理解小陈的想法,小陈也不愿听从父母的教诲。小陈在上初中后,时常跟一些不良的青少年接触,成绩一路下滑也无心向学,但父母未及时发现并加以正确引导。每次当小陈犯错时,父母多采用说教或指责的方式,这让他难以接受并加深了亲子沟通的障碍。

案发后,小陈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备自首情节。此外,小陈主动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认罪悔罪,这样的表现很大可能面临一年有期徒刑以下的刑罚。

“小陈法律意识淡薄、自控力弱,虽有悔罪表现,仍需要对其设置一段时间的考察。”承办检察官认为,对于这起案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更有利于对小陈帮教挽救。今年3月,汕头市检察机关依法对小陈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并委托专业机构对小陈开展观护帮教。

随后,汕头市检察机关针对小陈的父母对孩子关爱不够、监管不力的问题,向小陈的父母送达《督促监护令》,责令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同时,通过汕头市启航社会服务中心与小陈的父母保持联系,跟进小陈在家的表现、日常生活情况、亲子沟通的状态等等。

在观护帮教过程中,帮教社工向小陈的父母分析家庭因素与未成人违法犯罪之间的关联,引导父母提升对小陈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的关注。同时,分享亲子沟通的技巧,通过亲子互动游戏,协助他们找到适合双方的沟通方式。帮教社工还带领小陈与父亲一同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条文,让他们认识家庭教育有法可依。

“检+家+社”三方协同帮教,加强了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的专业性,也让昔日“问题少年”小陈迷途知返。今年10月,汕头市检察机关认为小陈在考察期间没有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小陈作出不起诉决定。

多方联动赋能“依法带娃”

“对涉罪未成年人不仅要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挽救。”汕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林旭华表示,汕头市检察机关坚持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犯罪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且有再犯可能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绝不纵容;对初犯偶犯等情节较轻和有感化挽救可能的,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帮助“问题少年”回归正途。

近年来,汕头市检察机关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动配合,以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凸显的家庭教育问题为抓手,细化观护帮教、心理调适、家教指导、考察评估等内容,能动履职推动家庭教育指导模式落地,为家长“依法带娃”赋能。

2022年,汕头市检察院设立了“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该工作区是集检察办案、法治宣传、保护帮教为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平台,设有法治宣传区、听证宣告区、心理疏导区、讯问询问区、帮教辅导区等。通过这一工作区,汕头市检察院主动链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化。该工作区被评为广东省儿童友好基地、汕头市少先队校外实践教育营地(基地)。

今年9月,汕头市检察院与汕头市妇女联合会联合签订了《关于联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促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双方通过在“汕检护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设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共同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提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汕头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林旭华表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普法宣传等功能为一体,更好推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教育不到位的难点问题,凝聚多方力量为未成年人及家长提供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理念等全方位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在这一背景下,“检-家-社”三方协同的帮教工作加快铺开。

近日,汕头市检察院联合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天和心理研究所等单位,邀请社工、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公益爱心人士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家庭教育指导,通过一段干警普法、一场社工宣讲、一次心理咨询、一轮沙盘游戏“四个一”活动,为处于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阶段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针对性帮教服务。

汕头市检察院还联合汕头市文明办、汕头市妇联举办“用爱呵护成长 用心引领未来——未成年人心理赋能活动”,通过普法宣传、主题讲座等形式,帮助“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家长、“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家长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汕头区县一级检察院也开启“检察官+社工”帮教模式。

金平区检察院与启航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合作协议》,双方建立协作互动机制,由专业从事未成年帮教工作的启航中心对该院所办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专项社工服务、法治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共促辖区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持续发展。

潮南区检察院创建“法治灯塔”品牌活动,联合该区妇联对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指导工作,通过心理咨询师帮助家长找到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了解、体会孩子的情感需求,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培养孩子的选择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和起点,关乎未成年人的终身发展。”汕头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汕头市检察机关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主动作为,不断深化“检察+”合作,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有益探索,突出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融合履职特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南方+记者 杨立轩 

【通讯员】 闫琦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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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肖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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