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上头”电子烟是毒不是烟 , “上瘾”更“上刑”

霞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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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一口

晕乎乎昏沉沉

“上头”又“上瘾”

当心

你抽的是“毒”不是“烟”!

近日,霞山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案,另查明该犯罪嫌疑人还容留他人在其住处内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该院已依法对其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批准逮捕。

17岁的张某平时游手好闲,数月前经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出售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的卖家。出于对“上头”电子烟的好奇,张某花了200元钱购买了一枚烟弹。试吸了几口后,张某感觉头晕目眩、全身麻痹,很是“上头”,随即便叫上朋友李某、王某来到家中一起分享。试吸后的李某、王某纷纷向张某求购。张某为了赚取差价,于是花了400元向上家买了2个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烟弹,再以每个240元的价格分别卖给李某、王某。众人在“吞云吐雾”之际,民警来到张某住处将三人当场抓获。

什么是依托咪酯?

依托咪酯是一种含有咪唑环的羧化酯类药物,其纯品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活性,医学上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

滥用依托咪酯有哪些危害?

吸食依托咪酯后轻则颤抖、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重则产生幻觉、脾气暴躁等症状,影响情绪、思维和行为举止,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同时也易产生呼吸暂停、支气管痉挛等问题。

依托咪酯已列管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自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一律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未成年人如何防护新型毒品?

未成年人好奇心强,对成瘾物质危害性认识还不够深刻,警惕性不强,容易受不法分子诱导,在追求刺激的心态下吸食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对身心的发育和人格的成长将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1.接受毒品基本知识和禁毒法律法规教育,牢记“四知道”:知道什么是毒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树立“毒品决不能碰”的理念,坚决不尝试“第一口”。

3.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同学中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老师与当地公安机关。

4.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积极向上心态,正确应对压力,寻求健康的情绪疏解方法,摒拒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远离电游厅、KTV、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对陌生人的请求提高警惕,避免成为吸毒者或毒品交易的工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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