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放宽条件,东莞三限房全市范围可申购!(附解读)

南方+ 记者

11月20日下午,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下称“《通知》”),对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的申购条件作出新规范。

通知显示,本次申购资格调整发生在销售的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将按照原政策进行。

其中,第二阶段将在全市范围内放宽申购条件,包括单身可购房、累计社保及连续社保时长缩短、申购人工作单位要求从特定镇街放开到全市等等。

政策调整如下:

一是放宽同住家庭成员要求。取消同住人要求,单身群体可申购。

二是放宽社保要求。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三是放宽配售区域要求。配售房源进入第二阶段销售后,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购人配售。

四是设定优先分配顺序,兼顾公平的同时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倾斜。优先分配顺序如下: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据悉,本次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通知自2023年11月20日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23日。

南方+记者 谢麦诗

编辑 黎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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