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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政策咨询等问题
政策咨询
市民招女士问
夫妻一方因购买商品房后把户口迁出去,还可以迁回原户口地吗?原户口地是农村。
市公安局答
在城镇无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和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城镇居民,在乡村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居住生活在乡村,并且以农林牧渔业为主要生活来源,可将户口由城镇迁移至乡村。
市民问
本人家在清城区时代倾城翠峰园,为啥分配到长埔小学读书,路程太远了,又没有校车接送,对于带小孩的老人很不方便。如果需申请到附近的莲塘小学读书,需要什么资料?
清城区教育局答
经了解,时代倾城翠峰园按学区划分属东城街长埔小学学区范围,如需到莲塘小学跨学区就读,则需在莲塘小学招收其学区内符合条件对象后还有富余学位前提下,由家长向莲塘小学提出申请,经莲塘小学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方能确定是否跨学区入读莲塘小学。
学区的划分是根据学校的布局及人口的分布状况而划定,以路为界,尊重历史(时代倾城翠峰园该处一直以来都属长埔小学学区)。至于校车问题,东城中心区域学校(包括长埔小学)的生源都来自学校周边(学区内),目前暂无配备校车计划。
市民朱女士问
本人孩子的户口在前夫家,抚养权归我,我的房子和户籍在清城区,我是户主,想把孩子转回清城就读小学,我需办理什么手续?孩子不迁户口用房产证明能不能转学?目前四年级了。如孩子迁户口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答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04]24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办理转学的,学生家长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学生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你的户籍为清城区且小孩监护权归你,若小孩户籍迁入你的户口本上,可以在秋季开学前,向户籍和房产对应学区的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该学校结合学位情况考虑是否接收,接收后再报清城区教育局学籍办审核。若所在学区的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未成年子女可申请投靠父(母)入户。需审核资料:
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报告
2.子女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
关于户口用房产证明能不能转学建议咨询招生部门。
详情可致电清城区教育局招生办,电话:0763-3331646。
市民唐女士问
本人户籍在连南,在清城区卧龙五洲世纪城购买房产,并已入住,由于房产证是写了父母和我和妻子一共四人的名字,目前小孩在清远私立学校读五年级,如果想初中入读清城中学,请问要提前多久把户籍转回清城?且因房子是四人共同拥有,我们夫妻占比没有超过50%,孩子是否会无法入读学校?
清城区教育局答
根据《清城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公办学校七年级的招收条件为:
有学习能力,未建立初中学籍,在清城区学校学区内居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六年级应届学生:
(1)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2)具有学校学区内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无合法房产;
(3)户籍在清城区内、学校学区范围外,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4)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认定的六类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人员;
(5)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为清远市外户籍进城务工人员,且在学校学区内连续居住并在清城区依法缴纳社保(含养老和医疗)满五年、有稳定职业、持有在清城区办理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
(6)非清城区户籍,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学区内拥有合法房产,已具备居住条件并实际入住。
你在清城中学学区有合法房产,若将小孩户籍迁入房产地址上,可以申请入读清城中学。
市民吴女士问
本人是外地人,2021年在广东河源市工作,档案随之到广东河源市,现在我在清远工作,但档案还在广东河源市,请问怎样才能将档案迁至广东清远市?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答
清远市网上办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调档业务手续具体如下:
网上办理方式
1.登录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http://ggfw.hrss.gd.gov.cn/rsdabzh);
2.选择“清远市”-选择“个人服务”;
3.选择个人所需办理档案接收业务,填报提交;
4.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打印“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线下办理调档业务手续
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现工作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到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开“调档函”,凭“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清远市人才智力市场地址:清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一路6号 华南863科技创新园A6栋2楼204-1室。
咨询电话:0763-3381017。
市民马先生问
本人之前在广州买了5年多社保,现在回清远后没再续缴,且户口所在地不是广东清远,是否可以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市医保局答
经联系市民,其表示需参加2024年清远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线下参保登记途径:请于2023年9月至12月31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银行卡到参保地所属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含乡镇或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登记参保业务;
线上参保登记途径:请于2023年9月至12月31日通过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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