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但是,总有人因防火意识淡薄而最终酿成大错。11月17日,广宁警方快速查处一起山火案,成功抓获嫌疑人1名。
当天上午,黄某华在广宁县潭布镇某山场砍伐杉树,无视树林中高压电线的位置,致使被砍倒的一棵杉树树尾触碰到高压电线,导致杉树过电,周围杂草被点燃,火势迅速蔓延……
广宁警方接到警情后,迅速到场处理,并联合供电、消防等部门开展灭火扑救工作,1小时后火势得到控制并被扑灭,无人员伤亡。
目前,嫌疑人黄某华(男,59岁,广宁人)已被广宁警方带回调查。
广宁警方提醒
广大群众要以案为鉴,保护森林资源,自觉遵守禁火规定,进入森林千万不要做这些事!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森林火灾是森林最危险的敌人,也是林业最可怕的灾害,它会给森林带来最有害、最具有毁灭性的后果。
二、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野外生火取暖最容易麻痹大意,如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围植被,极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
三、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在林区升起的每一簇小火苗,都可能是伤害绿色生态环境的杀手,不要贪图一时趣味而忘了保护我们的家园。
四、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提倡文明祭祀,不在林区上香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也许就是不经意的一个火星,会成为一场生态灾难的开始。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放火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极易引发山林火灾,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直接威胁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宁县气象台
11月18日10时56分发布
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几天
广宁县天气持续干燥
森林火灾容易发生
请注意森林防火
进入林区,千万不要做这十件事!
↓↓
内容整合自:广宁公安 应急管理部
订阅后可查看全文(剩余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