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看看番禺这个宣贯活动怎么说?

番禺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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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自建房屋用于出租的,业主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用电费用……不得将用电量加价销售给租户,提高用户电价标准,扰乱电价秩序!”11月17日上午,番禺区在大石街万民城商业中心设主会场,其余15个镇街设分会场,同步举行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专题政策宣贯活动,副区长夏坚参加了主会场活动并讲话。

番禺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水务局、区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分管水电治理工作的领导,以及大石街辖区内转供水电收费主体等参加了主会场活动。

政策解读

夏坚在讲话中要求,全区各部门、各镇街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切实做好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确保国家政策红利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杜绝市场乱象。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工作,各司其职,积极作为,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联合开展执法行动,全面提升水电收费治理成效;要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定期开展政策解读基层巡回宣讲活动,全面清查出租房屋水电违规收费行为,努力推动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番禺区发改局解读了用水用电相关政策,区市场监管局、区供电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设立咨询摊位,就群众提出的水电收费有关问题进行解答,派发了有关宣传资料。

大石万民城运营总监蒋金花作为转供电收费主体代表在表态发言中表示,作为转供电收费主体,他们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坚决执行政府定价,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保障租户的合法权益。

答疑解惑

今年下半年以来,为进一步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水电价格秩序,番禺区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先后对各镇街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展开了调查研究,充分了解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综合治理工作痛难点。番禺区发改局牵头组建了规范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综合治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镇街联合各单位集中研处不合理收取水电费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各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打击行动,严打违规收费主体。

下阶段,全区各职能部门将继续各司其职,积极作为,建立完善居民用水用电价格行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细、办好,共同维护番禺区良好水电收费市场秩序。

文/图:番禺融媒记者 袁辉 张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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